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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处室、系(院、部)、馆:
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校园氛围,激励青年学生通过创新创业实践提升解决问题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充分利用园区孵化空间,现拟征集一批新的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条件
1.创业团队必须有明确的创业项目。
2.创业团队严格遵守创新创业园的相关管理制度。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创业团队的负责人须为学院在校生。
4.创业团队成员须诚信守法、品学兼优、能够按时完成学业、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勇于挑战自我的大学生,无违纪违法记录。
5.创业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科学技术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实践相结合。
6.创业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创业活动应征得家长同意,通过书面报告所在系负责人及辅导员同意,并聘请至少1名校内外指导老师。指导教师须是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大学生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负责创业团队的日常运营指导与监督。
7.创业团队拥有创办团队所必需的营运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入驻创新创业园后,必须保证能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8.创业项目应立足于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原则上须与所学专业有较大关联度并有较强专业支撑,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良好的市场潜力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原则上不与学院后勤服务社会化项目相同或相似。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9.创新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团队提交的入园申请书和创业计划书进行审核。经评审,符合入驻条件的创业团队方可批准入驻;对参加各级各类创业大赛获奖的创业项目,可优先审批入驻。
10.创业团队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11.已创业或获得校级以上双创竞赛奖项的项目优先。
二、项目类别
1.学生自主创新类:鼓励原创思维,结合专业与应用转化。
2.学生自主创业类:模拟市场,锤炼企业运营与创业能力。
3.师生共创类:携手导师,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市场热点。
三、园区保障
1.场地提供:对于学生创业园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免租金的经营场所;
2.技能培训:举办创业知识、技能培训课程提升团队综合能力。
3.政策咨询:提供工商注册、融资募股、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和支持。
4.赛事推荐:积极推介优秀项目参加省市级至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拓宽展示舞台。
四、征集报名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或创业团队,向所在系辅导员提出申请,经系辅导员择优推荐报送学生工作部。申报材料及附件:
(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项目申报书》
(2)创业计划书(包括创业团队名称、创业项目、创业项目的主要产品、创业项目竞争性分析、创业项目营销策略、创业项目资金来源及投入金额、创业项目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3)其他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科技创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等)
2.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办公室(鹤龄楼205),相关文档资料可以登录学院网站下载《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办法(修订)》,纸质申报材料于11月23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电子版按要求分类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yes490046167@163.com。
3. 创新创业园后续将统一组织入园评审及现场答辩工作,结合评审意见进行团队遴选,根据创新创业园现有的空间布局合理安排项目团队入驻。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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