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 首页
  • 通知公告
  • 相关政策
  • 办事指南
    • 党政办事指南
    • 教务、科研办事指南
    • 人事办事指南
    • 招生办事指南
    • 财务办事指南
    • 后勤管理处管理制度
    • 资产管理处管理制度
    • 安全工作处管理制度
    • 学生管理办事指南
    • 工会办事指南
    • 图书馆办事指南
    • 网络与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 规章制度
    • 党政管理制度
    • 学生管理制度
    • 教务、科研管理制度
    • 招生管理制度
    • 人事管理制度
    • 财务管理制度
    • 后勤管理处管理制度
    • 资产管理处管理制度
    • 安全工作处管理制度
    • 工会管理制度
    • 图书馆管理制度
    • 网络与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 下载专区
  • 课程思政
    • 政策文件
    • 建设动态
    • 成果展示
  • 系(院、部)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医疗护理系
    • 信息技术系
    • 经济管理系
    • 艺术与建筑系
    • 教育与外语系
    • 公共基础部
  • 办学能力评价
    • 政策文件
    • 评建通知
    • 迎评动态
    • 他山之石
    • 评建简报
  • 返回外网
您的位置: 校内办公 > 规章制度 > 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值班、加班补贴管理办法(试行)
发表时间:2015-03-02 14:49  编辑: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值班、加班补贴管理,现结合学院实际,有关事项作规定如下:

 一、值班、加班认定

(一)值班

 为维护学院周末及节假日校园安全和管理,学院施行值班制度。值班主要包括:

 1.行政值班

 负责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学院全面运行的监督管理,主要由机关行政人员轮流承担。由后勤保卫处负责值班人员安排。

  2.学生管理值班

 负责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主要由辅导员轮流承担。由学工处负责值班人员安排。

(二)加班

 各部门确因下述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按学院规定提前申请:

(1)为完成上级布置的紧急性临时任务,因时间限制,必须利用非正常工作时间到校完成的;

(2)为处理突发事件或因特殊原因,必须利用非正常工作时间到校完成的。

(三)不予认定为值班、加班的情况:

(1)属于本职分内的工作,应在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但由于各种原因用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

(2)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产学研践习、访学、学术交流活动、会议、出差等;

(3)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有专项补贴或特定经费支持的工作任务。

 二、管理程序

(一)申请报批

 1.值班申报

 每学期初,后勤保卫处和学工处分别将本学期行政值班及学生管理值班的人员安排情况报学院审批同意,并交人事处备案后,可按值班安排计划实施。

 2.加班申报

 教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应至少提前1天(除临时紧急任务外)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加班申请》,经部门领导同意,报分管院领导和院长审批后交人事处备案。待加班任务完成后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加班认定表》,经部门领导、分管院领导和院长审核认定,并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核算加班补贴。若事先因客观原因来不及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应提前取得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及院长口头同意,并及时在事后补办申请手续。

(二)日常管理

 值班、加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加班工作纪律,按要求办理签到、签退,做好值班、加班记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值班、加班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值班、加班人员工作职责及相关要求,并对值班、加班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三)补贴结算

  值班、加班情况由各部门按月统计造表(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止),每月25日前将统计表及值班记录、加班申请、认定表等原始记录材料交至人事处,由人事处复核、计发值班、加班补贴。值班、加班补贴标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按月结算,于次月发放。

 三、其它要求

(一) 加班、值班无签到、无纪录,或加班只作申请,没对加班任务进行认定的不予发放补贴,违反工作纪律的还将依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加班人员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认真核实值班、加班情况,据实汇总上报。若出现虚报、谎报的,将追回相关补贴,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上一篇: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外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篇: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 Copyright 2001-2020 fz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港路128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62098082 邮箱:478769935@qq.com

闽ICP备08101287号  网站支持IPv6访问

人事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值班、加班补贴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15-03-02 14:49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值班、加班补贴管理,现结合学院实际,有关事项作规定如下:

 一、值班、加班认定

(一)值班

 为维护学院周末及节假日校园安全和管理,学院施行值班制度。值班主要包括:

 1.行政值班

 负责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学院全面运行的监督管理,主要由机关行政人员轮流承担。由后勤保卫处负责值班人员安排。

  2.学生管理值班

 负责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主要由辅导员轮流承担。由学工处负责值班人员安排。

(二)加班

 各部门确因下述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按学院规定提前申请:

(1)为完成上级布置的紧急性临时任务,因时间限制,必须利用非正常工作时间到校完成的;

(2)为处理突发事件或因特殊原因,必须利用非正常工作时间到校完成的。

(三)不予认定为值班、加班的情况:

(1)属于本职分内的工作,应在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但由于各种原因用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

(2)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产学研践习、访学、学术交流活动、会议、出差等;

(3)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有专项补贴或特定经费支持的工作任务。

 二、管理程序

(一)申请报批

 1.值班申报

 每学期初,后勤保卫处和学工处分别将本学期行政值班及学生管理值班的人员安排情况报学院审批同意,并交人事处备案后,可按值班安排计划实施。

 2.加班申报

 教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应至少提前1天(除临时紧急任务外)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加班申请》,经部门领导同意,报分管院领导和院长审批后交人事处备案。待加班任务完成后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加班认定表》,经部门领导、分管院领导和院长审核认定,并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核算加班补贴。若事先因客观原因来不及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应提前取得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及院长口头同意,并及时在事后补办申请手续。

(二)日常管理

 值班、加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加班工作纪律,按要求办理签到、签退,做好值班、加班记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值班、加班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值班、加班人员工作职责及相关要求,并对值班、加班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三)补贴结算

  值班、加班情况由各部门按月统计造表(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止),每月25日前将统计表及值班记录、加班申请、认定表等原始记录材料交至人事处,由人事处复核、计发值班、加班补贴。值班、加班补贴标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按月结算,于次月发放。

 三、其它要求

(一) 加班、值班无签到、无纪录,或加班只作申请,没对加班任务进行认定的不予发放补贴,违反工作纪律的还将依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加班人员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认真核实值班、加班情况,据实汇总上报。若出现虚报、谎报的,将追回相关补贴,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港路128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62098082
版权所有 2022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闽ICP备2200298号-1
返回首页

  •    首页
  •    百年英华
  •    党建思政
  •    党政机构
  •    教学科研
  •    教学单位
  •    学生工作
  •    招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