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 首页
  • 通知公告
  • 相关政策
  • 办事指南
    • 党政办事指南
    • 教务、科研办事指南
    • 人事办事指南
    • 招生办事指南
    • 财务办事指南
    • 后勤管理处管理制度
    • 资产管理处管理制度
    • 安全工作处管理制度
    • 学生管理办事指南
    • 工会办事指南
    • 图书馆办事指南
    • 网络与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 规章制度
    • 党政管理制度
    • 学生管理制度
    • 教务、科研管理制度
    • 招生管理制度
    • 人事管理制度
    • 财务管理制度
    • 后勤管理处管理制度
    • 资产管理处管理制度
    • 安全工作处管理制度
    • 工会管理制度
    • 图书馆管理制度
    • 网络与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 下载专区
  • 课程思政
    • 政策文件
    • 建设动态
    • 成果展示
  • 系(院、部)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医疗护理系
    • 信息技术系
    • 经济管理系
    • 艺术与建筑系
    • 教育与外语系
    • 公共基础部
  • 办学能力评价
    • 政策文件
    • 评建通知
    • 迎评动态
    • 他山之石
    • 评建简报
  • 返回外网
您的位置: 校内办公 > 规章制度 > 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学生作品收藏管理办法(试行)
发表时间:2023-05-23 15:32  编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院日常教学、培训、专项活动等工作中所产生的作品的管理,展示教学成果,激发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培育办学特色优势,促进学院更好地建设与发展,进一步规范我 院学生作品收藏管理,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作品收藏管理主要指的是对在日常教学、实践、培训活动等产生的包含但不限于文字创作类、美术绘画类、书法作品类、手工制作类、动漫制作类、摄影摄像类、电子设计类等作品的实物管理(不含由学院购买原材料制作的作品)。

第三条 学院作品管理分为两级管理,校级管理和系级管理。学院办公室负责对作品实施综合管理,图书馆负责对校级作品实施具体实物管理,各系负责对系级作品实施具体实物管理。

第四条 管理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责任明确的原则。各部门在实物管理中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资产管理联动机制。

第五条 学生使用学院购买的原材料在日常教学、实践、培训活动等产生的作品归属于学院。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学院办公室作为作品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对作品的使用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组织学校作品的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清查盘点工作,至少每年清查一次。

(三)负责对作品的处置审核处理工作。

第七条 图书馆作为校级作品的具体实物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将收藏的校级作品登记造册,并有责任运用规范、科学的管理办法将作品管理好、使用好;

(二)负责校级作品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作品的安全、完好;

(三)负责校级作品出入库管理,入藏的校级作品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借用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四)负责校级作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

第八条 各系负责对系级、校级作品的推荐遴选工作及对系级作品实物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制定所辖管系级作品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作品的推荐遴选、审核登记、归档入库、借还处置等方面;

(二)负责对所辖管系级作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

(三)负责所辖管系级作品的保管养护,确保安全完好;

(四)组织所辖管系级作品处置的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五)通过举办展览、艺术研究等活动,发挥作品价值。

第三章 收藏与日常管理

第九条 收藏校级作品,由系部根据等级评定建议(详见附件1)向学院办公室提出推荐收藏意见,推荐收藏须填写学生优秀作品收藏审批表(附件2)。收藏系级作品,由系部专业教师评定后,向系部提出推荐收藏意见并填写学生优秀作品收藏审批表(附件2)。优秀作品每学期期末集中上报一次,优秀毕业设计作品每学年毕业展览结束后集中上报。

第十条 确定收藏的学生作品,由系部与学生签订收藏意向书(附件3)一式两份(学生和系部各留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系部保存并造表登记。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贴,根据系部评定等级的奖励标准以及制作成本补贴制作经费并补录志愿服务时长。

第十一条 鼓励学生捐赠作品,若学生自愿捐赠作品,则由系部代表学院与学生签订捐赠意向书(附件4)一式两份(学生和系部各留一份),颁发捐赠证书并加盖学院公章,系部保存并造表登记,同时系部给予补录志愿服务时长建议。

第十二条 收藏的学生优秀作品管理由各系实训员按统一格式进行编号,图像采集,信息录入形成作品保管清单及作品收藏册,规范出入库流程;每学年按固定标准进行作品装裱并分类保存;规范保管制度、借还手续、作品使用出库手续,严格管理;每学期至少完成一次作品清点和装裱破损检查,对有破损等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修复,并做好记录。      

作品编号格式

作品级别

校级作品

YH-202300X

系级

教育与外语系

JY-202300X

艺术与建筑系

YS-202300X

信息技术系

XX-202300X

经济管理系

JJ-202300X

医疗护理系

YL-202300X

 

第十三条 收藏的学生作品根据需要可用于教学教具、办学成果展、宣传活动等用途,不得出售或租借,原则上不可用于商业活动。收藏作品的借还,必须在正常使用范围方可借用,收藏作品借用原则上需当天借当天归还,能使用电子版的尽量不用原版。借用作品需做好借还手续,填写借用申请表(附件5)并做好登记;若作品作为伴手礼等礼品赠送,需填写使用申请表(附件6)。造成收藏作品丢失或使用不当造成作品破损按照收藏补贴标准价格进行赔偿;违规使用作品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收藏后的学生作品产权属于学院(署名权属于创作者),纳入作品管理,校级作品由图书馆造册登记,系级作品由系部造册登记,按照作品用途,可陈列在学院指定地点鹤龄楼404、鹤龄楼407(暂定),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用途提出申请。作品的使用部门须对作品的正常利用和安全负责,若有遗失或损坏,相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须视情节进行经济赔偿。

第十五条 学院办公室具有对作品的报废、处置权。作品若有自然损坏、老化等导致无法正常收藏的,经学院办公室审核鉴定后,可报废、处置无法正常收藏的作品。

第四章 监督管理

实物管理部门应建立严格的作品收藏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锈、防蛀以及防范自然灾害等工作。

第十六条 实物管理部门应建立作品管理情况检查制度,学院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藏的作品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对于造成收藏的作品非自然损坏、丢失等情况的,实物管理部门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书面提出损坏处理意见。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学院将追究过失责任人的部分或全部责任。

附则 本办法为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过程中相关事宜由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各系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 学生作品收藏等级评定细则.doc

       附件2学生作品收藏审批表.doc

       附件3学生作品收藏意向书.doc

       附件4学生作品捐赠意向书.doc

       附件5作品借用申请表.doc

       附件6作品使用申请表.doc



上一篇: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无烟学校管理规定
下一篇: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校园行为规范

© Copyright 2001-2020 fz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港路128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62098082 邮箱:478769935@qq.com

闽ICP备08101287号  网站支持IPv6访问

学生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学生作品收藏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3-05-23 15: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院日常教学、培训、专项活动等工作中所产生的作品的管理,展示教学成果,激发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培育办学特色优势,促进学院更好地建设与发展,进一步规范我 院学生作品收藏管理,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作品收藏管理主要指的是对在日常教学、实践、培训活动等产生的包含但不限于文字创作类、美术绘画类、书法作品类、手工制作类、动漫制作类、摄影摄像类、电子设计类等作品的实物管理(不含由学院购买原材料制作的作品)。

第三条 学院作品管理分为两级管理,校级管理和系级管理。学院办公室负责对作品实施综合管理,图书馆负责对校级作品实施具体实物管理,各系负责对系级作品实施具体实物管理。

第四条 管理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责任明确的原则。各部门在实物管理中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资产管理联动机制。

第五条 学生使用学院购买的原材料在日常教学、实践、培训活动等产生的作品归属于学院。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学院办公室作为作品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对作品的使用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组织学校作品的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清查盘点工作,至少每年清查一次。

(三)负责对作品的处置审核处理工作。

第七条 图书馆作为校级作品的具体实物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将收藏的校级作品登记造册,并有责任运用规范、科学的管理办法将作品管理好、使用好;

(二)负责校级作品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作品的安全、完好;

(三)负责校级作品出入库管理,入藏的校级作品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借用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四)负责校级作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

第八条 各系负责对系级、校级作品的推荐遴选工作及对系级作品实物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制定所辖管系级作品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作品的推荐遴选、审核登记、归档入库、借还处置等方面;

(二)负责对所辖管系级作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

(三)负责所辖管系级作品的保管养护,确保安全完好;

(四)组织所辖管系级作品处置的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五)通过举办展览、艺术研究等活动,发挥作品价值。

第三章 收藏与日常管理

第九条 收藏校级作品,由系部根据等级评定建议(详见附件1)向学院办公室提出推荐收藏意见,推荐收藏须填写学生优秀作品收藏审批表(附件2)。收藏系级作品,由系部专业教师评定后,向系部提出推荐收藏意见并填写学生优秀作品收藏审批表(附件2)。优秀作品每学期期末集中上报一次,优秀毕业设计作品每学年毕业展览结束后集中上报。

第十条 确定收藏的学生作品,由系部与学生签订收藏意向书(附件3)一式两份(学生和系部各留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系部保存并造表登记。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贴,根据系部评定等级的奖励标准以及制作成本补贴制作经费并补录志愿服务时长。

第十一条 鼓励学生捐赠作品,若学生自愿捐赠作品,则由系部代表学院与学生签订捐赠意向书(附件4)一式两份(学生和系部各留一份),颁发捐赠证书并加盖学院公章,系部保存并造表登记,同时系部给予补录志愿服务时长建议。

第十二条 收藏的学生优秀作品管理由各系实训员按统一格式进行编号,图像采集,信息录入形成作品保管清单及作品收藏册,规范出入库流程;每学年按固定标准进行作品装裱并分类保存;规范保管制度、借还手续、作品使用出库手续,严格管理;每学期至少完成一次作品清点和装裱破损检查,对有破损等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修复,并做好记录。      

作品编号格式

作品级别

校级作品

YH-202300X

系级

教育与外语系

JY-202300X

艺术与建筑系

YS-202300X

信息技术系

XX-202300X

经济管理系

JJ-202300X

医疗护理系

YL-202300X

 

第十三条 收藏的学生作品根据需要可用于教学教具、办学成果展、宣传活动等用途,不得出售或租借,原则上不可用于商业活动。收藏作品的借还,必须在正常使用范围方可借用,收藏作品借用原则上需当天借当天归还,能使用电子版的尽量不用原版。借用作品需做好借还手续,填写借用申请表(附件5)并做好登记;若作品作为伴手礼等礼品赠送,需填写使用申请表(附件6)。造成收藏作品丢失或使用不当造成作品破损按照收藏补贴标准价格进行赔偿;违规使用作品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收藏后的学生作品产权属于学院(署名权属于创作者),纳入作品管理,校级作品由图书馆造册登记,系级作品由系部造册登记,按照作品用途,可陈列在学院指定地点鹤龄楼404、鹤龄楼407(暂定),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用途提出申请。作品的使用部门须对作品的正常利用和安全负责,若有遗失或损坏,相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须视情节进行经济赔偿。

第十五条 学院办公室具有对作品的报废、处置权。作品若有自然损坏、老化等导致无法正常收藏的,经学院办公室审核鉴定后,可报废、处置无法正常收藏的作品。

第四章 监督管理

实物管理部门应建立严格的作品收藏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锈、防蛀以及防范自然灾害等工作。

第十六条 实物管理部门应建立作品管理情况检查制度,学院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藏的作品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对于造成收藏的作品非自然损坏、丢失等情况的,实物管理部门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书面提出损坏处理意见。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学院将追究过失责任人的部分或全部责任。

附则 本办法为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过程中相关事宜由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各系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 学生作品收藏等级评定细则.doc

       附件2学生作品收藏审批表.doc

       附件3学生作品收藏意向书.doc

       附件4学生作品捐赠意向书.doc

       附件5作品借用申请表.doc

       附件6作品使用申请表.doc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港路128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62098082
版权所有 2022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闽ICP备2200298号-1
返回首页

  •    首页
  •    百年英华
  •    党建思政
  •    党政机构
  •    教学科研
  •    教学单位
  •    学生工作
  •    招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