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办学能力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办公室的通知
根据《高等职业学院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 (教督(2025)1号)的文件精神,为迎接新一轮高职学校办学能力 评价,学院成立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办学能力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评价领导小组”)。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学院办学条 件监测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监测办”)和学院教学关键要素 评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估办”),监测办设在学院办公 室,评估办设在教务处。
附件:关于成立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办学能力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办公室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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