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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研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修订)
发表时间:2025-12-26 15:56  编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与实施,进一步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提高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质量和执行效率,维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根据学校办学定位而确定的、反映专业顶层设计思想的具体文本, 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三个核心问题来设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第三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必须以行业、企业调研与分析为起点。通过实时的市场调研与分析,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人才培养的类型、目标、规格和服务面向;设计人才培养的途径与方法;建立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和保障措施。

第四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体现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动态。当区域经济中所属产业、行业、企业对人才需求发生变化,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技术、设备、标准、产品、服务、管理、策略等出现调整时,培养方案也应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五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一个人才培养周期内应保持相对的完整和稳定,对已经批准并正在执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变动。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因客观原因确实需要修改,按第四章的条款进行办理。

第二章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

第六条 教务处于每年三月中旬前提出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后,报院务会审定,审定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意见以文件形式发至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充分的调研,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并于四月中旬前制订当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七条 各教学单位于五月中旬前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小组成员、相关教师(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行业企业人士对本教学单位制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审议、修改,于五月下旬前由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教务处。

第八条 教务处于六月上旬前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审核,各教学单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定稿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在六月下旬前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院务会、党委会审定。

第九条 审定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按程序发布执行,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通过学校网站等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第三章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第十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经审批开始实施后,各教学单位必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每一门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师,安排好各教学环节,并据此进行教学管理。

第十一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理论课程及实践课程是学校规定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必须保证完成的基本教学任务,承担这些任务的教学单位和部门要负责落实开课的相应条件,确保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正常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 每学期末前,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各专业下学期的执行计划,提前落实本部门承担的教学任务及任课教师,并编排课表。编排好的课表应于新学期开始前供相关部门、任课教师及学生查阅。

第十三条 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根据授课任务、校历、课程标准安排教学进度,拟定授课计划、编写教案,并于新学期第一周内提交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审定。

第四章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

第十四条 各教学单位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若需对个别课程或者教学环节进行调整(如学时变化、课程顺序的调整等),须在前一学期第16周前提出申请,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说明调整原因与调整方案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签署审批意见后,方可按审批意见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各教学单位若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较大的调整,如课程设置、学时分配、课程顺序的全面调整、课程的删减或增加、局部课程间的整合、实习实训变动、岗位实习变动等,一般须在执行前12周,由各教学单位组织论证并提交书面论证报告,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经教务处和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 因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涉及到其他教学单位或者环节的有关问题,由提出计划调整的教学单位负责联系并提出解决方案报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负责协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对随意变动、更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未履行相应变更审批手续而自行变动教学安排的,按《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关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办法》(英华教学〔2016〕15号)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

 

附件: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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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研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修订)

作者: 时间:2025-12-26 15:5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与实施,进一步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提高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质量和执行效率,维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根据学校办学定位而确定的、反映专业顶层设计思想的具体文本, 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三个核心问题来设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第三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必须以行业、企业调研与分析为起点。通过实时的市场调研与分析,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人才培养的类型、目标、规格和服务面向;设计人才培养的途径与方法;建立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和保障措施。

第四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体现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动态。当区域经济中所属产业、行业、企业对人才需求发生变化,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技术、设备、标准、产品、服务、管理、策略等出现调整时,培养方案也应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五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一个人才培养周期内应保持相对的完整和稳定,对已经批准并正在执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变动。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因客观原因确实需要修改,按第四章的条款进行办理。

第二章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

第六条 教务处于每年三月中旬前提出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后,报院务会审定,审定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意见以文件形式发至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充分的调研,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并于四月中旬前制订当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七条 各教学单位于五月中旬前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小组成员、相关教师(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行业企业人士对本教学单位制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审议、修改,于五月下旬前由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教务处。

第八条 教务处于六月上旬前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审核,各教学单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定稿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在六月下旬前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院务会、党委会审定。

第九条 审定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按程序发布执行,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通过学校网站等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第三章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第十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经审批开始实施后,各教学单位必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每一门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师,安排好各教学环节,并据此进行教学管理。

第十一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理论课程及实践课程是学校规定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必须保证完成的基本教学任务,承担这些任务的教学单位和部门要负责落实开课的相应条件,确保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正常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 每学期末前,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各专业下学期的执行计划,提前落实本部门承担的教学任务及任课教师,并编排课表。编排好的课表应于新学期开始前供相关部门、任课教师及学生查阅。

第十三条 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根据授课任务、校历、课程标准安排教学进度,拟定授课计划、编写教案,并于新学期第一周内提交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审定。

第四章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

第十四条 各教学单位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若需对个别课程或者教学环节进行调整(如学时变化、课程顺序的调整等),须在前一学期第16周前提出申请,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说明调整原因与调整方案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签署审批意见后,方可按审批意见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各教学单位若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较大的调整,如课程设置、学时分配、课程顺序的全面调整、课程的删减或增加、局部课程间的整合、实习实训变动、岗位实习变动等,一般须在执行前12周,由各教学单位组织论证并提交书面论证报告,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经教务处和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 因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涉及到其他教学单位或者环节的有关问题,由提出计划调整的教学单位负责联系并提出解决方案报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负责协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对随意变动、更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未履行相应变更审批手续而自行变动教学安排的,按《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关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办法》(英华教学〔2016〕15号)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

 

附件: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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