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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校内配送服务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5-03-25 16:14  编辑: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学院校园内外卖送餐服务,保障师生用餐安全、维护校园秩序、优化交通环境,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开展送餐服务的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及其配送团队(包括送餐人员、车辆等)。

第三条 送餐人员备案  

1.所有送餐人员需通过平台实名认证,并向学院后勤管理处备案,提交身份证、健康证、平台工作证明等复印件材料。

2.未经备案的送餐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第四条 车辆管理

1.禁止燃油摩托车、改装电动车进入校园,仅允许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2.车辆须配备统一标识(如平台LOGO、编号),并安装限速装置(校园内限速15公里/小时)。

3.校内禁止电动车充电,所有车辆充电在校外完成。

第五条 着装规范

送餐人员须穿着平台统一工装,佩戴头盔及工牌,工牌需包含姓名、照片及平台投诉电话。

第六条 配送时间与区域  

1.配送时段:避开师生上下课高峰期(如8:00-8:30、11:45-12:15、17:30-18:00)和拥挤路线,采用错峰配送或设置集中取餐点。

2.禁入区域: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室等安静场所禁止送餐员进入,仅允许在宿舍区一层储餐区域、食堂周边指定区域交接餐品。

第七条 配送流程

1.餐品须密封包装,确保无洒漏、无污染。  

2.交接时需核对订单信息,禁止代领、随意放置餐品。  

3.鼓励使用智能取餐柜或无人配送设备,减少人员接触。

第八条 交通规则

1.送餐车辆须按学院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逆行、超速、鸣笛或占用消防通道。  

2.车辆停放需在指定区域(如外卖车辆临时停放点),禁止乱停乱放。

第九条 安全管理  

1.送餐人员须遵守学院安全规定,主动避让行人,夜间配送需开启车辆灯光。  

2.发生交通事故或纠纷时,须第一时间联系学院后勤管理处与安全工作处进行处理。

第十条 健康证明

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并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第十一条 配送设备卫生

1.配送箱清洁消毒:配送箱每日清除灰尘、污渍等,每周对配送箱进行酒精消毒;储餐柜、储餐架每日清洗;冷热食品分开存放,确保温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配送过程中禁止直接接触食品,需使用一次性手套或工具。

第十二条 投诉渠道

1.师生可通过平台客服、学院后勤服务监督台(颂恩楼食堂一层入口处)。  

2.投诉内容需在24小时内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三条 监督措施

1.学院联合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的送餐人员取消校园配送资格。  

2.每日检查分餐点卫生、人员服装、配送箱及配送用具卫生情况。

3.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每月1次),重点抽查车辆安全、卫生状况及备案信息。

第十四条 奖励措施与处罚规定

1.证件服装工牌违规处罚:(如未持健康证、佩戴工牌、未着装工作服等)处罚100元/人次。

2.车辆违规处罚:(如高峰占道、逆行、充电、超速等) 处罚300元/人次。

3.配送餐品质量处罚:出现洒漏、污染、延误或超时30分钟,按要求作好协调赔偿,并处罚300元/次。

4.事故违规处罚:(如超速发生交通事故、打架斗殴、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等)处罚500元/人次,并取消校园配送资格。

5.其它违约处罚:

a.配送时间要求:根据校内食堂营业时间配送,不得私自停止配送,如确有不可抗力因素(如极端天气、网络中断等)造成停止配送,须经后勤管理处批准。私自停止配送的,将视情节轻重承担3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按要求立即恢复配送。

b.配送范围要求:按照学院要求的配送范围开展业务,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承担2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累计五次,可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一学期内累计超过十次,学院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c.食品安全处罚:

(1)关于丢餐、餐品变质或腐坏等问题,应当第一时间做好协调赔偿等工作,如未做好而造成师生校内投诉的,应按照500元/次的标准向学院支付违约金;造成12345投诉或教育局、市场监督局等官方投诉的,经核实确认由配送方造成的事故,应按照2000元/次的标准向学院支付违约金。

(2)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同),除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外,向学院支付5倍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学院有权立即终止承包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配送方承担。

(3)发生较大食物中毒事故的,除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外,向学院支付3倍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从配送方当月配送额中扣除。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学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配送方承担。

(4)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故的,除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和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外,向学院支付1倍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学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配送方承但。

(5)在配送服务期间,未经学院书面同意,擅自改变配送场所结构、形状或餐厅布局的,擅自拆改水电线路,学院有权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敦促配送方立即整改修复为原状,拒不整改的学院有权终止合同。

(6)其他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安全工作指南》,以及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未按管理办法执行且屡教不改的,取消配送服务资格、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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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校内配送服务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5-03-25 16:14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学院校园内外卖送餐服务,保障师生用餐安全、维护校园秩序、优化交通环境,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开展送餐服务的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及其配送团队(包括送餐人员、车辆等)。

第三条 送餐人员备案  

1.所有送餐人员需通过平台实名认证,并向学院后勤管理处备案,提交身份证、健康证、平台工作证明等复印件材料。

2.未经备案的送餐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第四条 车辆管理

1.禁止燃油摩托车、改装电动车进入校园,仅允许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2.车辆须配备统一标识(如平台LOGO、编号),并安装限速装置(校园内限速15公里/小时)。

3.校内禁止电动车充电,所有车辆充电在校外完成。

第五条 着装规范

送餐人员须穿着平台统一工装,佩戴头盔及工牌,工牌需包含姓名、照片及平台投诉电话。

第六条 配送时间与区域  

1.配送时段:避开师生上下课高峰期(如8:00-8:30、11:45-12:15、17:30-18:00)和拥挤路线,采用错峰配送或设置集中取餐点。

2.禁入区域: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室等安静场所禁止送餐员进入,仅允许在宿舍区一层储餐区域、食堂周边指定区域交接餐品。

第七条 配送流程

1.餐品须密封包装,确保无洒漏、无污染。  

2.交接时需核对订单信息,禁止代领、随意放置餐品。  

3.鼓励使用智能取餐柜或无人配送设备,减少人员接触。

第八条 交通规则

1.送餐车辆须按学院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逆行、超速、鸣笛或占用消防通道。  

2.车辆停放需在指定区域(如外卖车辆临时停放点),禁止乱停乱放。

第九条 安全管理  

1.送餐人员须遵守学院安全规定,主动避让行人,夜间配送需开启车辆灯光。  

2.发生交通事故或纠纷时,须第一时间联系学院后勤管理处与安全工作处进行处理。

第十条 健康证明

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并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第十一条 配送设备卫生

1.配送箱清洁消毒:配送箱每日清除灰尘、污渍等,每周对配送箱进行酒精消毒;储餐柜、储餐架每日清洗;冷热食品分开存放,确保温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配送过程中禁止直接接触食品,需使用一次性手套或工具。

第十二条 投诉渠道

1.师生可通过平台客服、学院后勤服务监督台(颂恩楼食堂一层入口处)。  

2.投诉内容需在24小时内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三条 监督措施

1.学院联合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的送餐人员取消校园配送资格。  

2.每日检查分餐点卫生、人员服装、配送箱及配送用具卫生情况。

3.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每月1次),重点抽查车辆安全、卫生状况及备案信息。

第十四条 奖励措施与处罚规定

1.证件服装工牌违规处罚:(如未持健康证、佩戴工牌、未着装工作服等)处罚100元/人次。

2.车辆违规处罚:(如高峰占道、逆行、充电、超速等) 处罚300元/人次。

3.配送餐品质量处罚:出现洒漏、污染、延误或超时30分钟,按要求作好协调赔偿,并处罚300元/次。

4.事故违规处罚:(如超速发生交通事故、打架斗殴、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等)处罚500元/人次,并取消校园配送资格。

5.其它违约处罚:

a.配送时间要求:根据校内食堂营业时间配送,不得私自停止配送,如确有不可抗力因素(如极端天气、网络中断等)造成停止配送,须经后勤管理处批准。私自停止配送的,将视情节轻重承担3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按要求立即恢复配送。

b.配送范围要求:按照学院要求的配送范围开展业务,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承担2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累计五次,可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一学期内累计超过十次,学院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c.食品安全处罚:

(1)关于丢餐、餐品变质或腐坏等问题,应当第一时间做好协调赔偿等工作,如未做好而造成师生校内投诉的,应按照500元/次的标准向学院支付违约金;造成12345投诉或教育局、市场监督局等官方投诉的,经核实确认由配送方造成的事故,应按照2000元/次的标准向学院支付违约金。

(2)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同),除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外,向学院支付5倍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学院有权立即终止承包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配送方承担。

(3)发生较大食物中毒事故的,除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外,向学院支付3倍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从配送方当月配送额中扣除。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学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配送方承担。

(4)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故的,除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和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外,向学院支付1倍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学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配送方承但。

(5)在配送服务期间,未经学院书面同意,擅自改变配送场所结构、形状或餐厅布局的,擅自拆改水电线路,学院有权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敦促配送方立即整改修复为原状,拒不整改的学院有权终止合同。

(6)其他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安全工作指南》,以及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未按管理办法执行且屡教不改的,取消配送服务资格、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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