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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资助通讯员管理办法(试行)
发表时间:2023-10-24 18:50  编辑:

为办好我院学生资助宣传平台,全面提升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水平,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就学生资助通讯员(以下简称“通讯员”)队伍建设与工作管理等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通讯员应具备的条件

通讯员应为各系辅导员或者系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热爱并熟悉学生资助业务,负责并参与学生资助日常工作;

3.有较强的书面表达、口头表达、摄影摄像和社会活动等宣传工作能力;

4.自愿参与学生资助通讯信息撰写和报道工作。

第二条 通讯员的权利

1.参加学生资助部门组织的培训、交流活动和相关工作会议等;

2.本人撰写、推荐的稿件,可署名发表;

3.优秀的稿件除发表在学院官网、英华团团君、英华学工等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平台上,还可向省级和中央媒体推荐并参评有关新闻奖项;

4.参加学生资助部门组织的各类稿件评比、表彰和相关宣传活动;

第三条 通讯员的义务

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为学生资助宣传平台撰写稿件并由学院资助中心筛选后投递到“福建省资助云平台”(https://m.kingboya.com/ysdadmin/zzy.html),一般一个月不少于1篇;

2.发动本系老师、学生及相关人员向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积极撰稿投稿;

3.积极宣传、推广省市、学院等学生资助宣传平台,协助做好采编人员进校采访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通讯员写稿及组稿的要求

通讯员采写、组织的稿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稿件应紧密结合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立足推动学生资助工作深入开展,展现各系各专业学生资助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先进榜样人物;

2.稿件形式不一,消息、通讯、散文、诗歌、图片等均可。字数、图片格式符合省市、学院等学生资助宣传平台的约稿要求;

3.遵守《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剽窃他人作品,引文应注明出处,不得一稿多投;

4.学院学生资助中心保留对稿件的刊用权、修改权等;

5.在采写、组织稿件时不得向相关单位、个人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不得搞有偿新闻,禁止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活动。

第五条 通讯员的聘用与管理

通讯员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聘用和管理,原推荐单位应协助做好对通讯员的管理工作。

1.各系应按本办法要求择优推荐。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特约提名或建议相关人选。

2.通讯员经培训合格后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予以聘任和管理,发给聘书。

3.通讯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时,由原推荐单位予以调整并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履行相关聘任程序。

4.对于违反管理办法的通讯员,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并通报原推荐单位。

5.通讯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与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聘任关系自动解除,责任自行承担。

第六条 通讯员的考核与奖励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院通讯员的考评工作。每年年终对撰稿、组稿、发稿数量达标、质量好的通讯员予以表彰奖励。

一、考评标准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党性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不搞有偿新闻,真实、客观地开展宣传报道,无出现政治差错和重大事实出入。

2.坚持群众路线,做好“走转改”, 深入采访学生资助工作,精心写作,不断创新创优,在来稿的数量和质量上均有突出表现。

3.在聘通讯员。

二、 考评办法

1.稿件按信息类(消息、通讯、照片),资料类(政策、理论、数据、图表等)分类统计条数。

多名通讯员联合署名的稿件,按人数平均计算条数;通讯员与校外记者联合署名的稿件,算通讯员1条。

2.加分奖励:学院学生资助中心每月对刊发的通讯员作品评出好稿,获好稿者可加分(分值详见下表);荣获上年度福建新闻奖(或省内其它新闻奖项)三等奖及以上的直接入选年度“十佳通讯员”。

 

通讯稿件加分分值明细表

稿件

类别

校级媒体发表

投稿未发表

约稿

被省市媒体表彰

获奖

消息

8

2

2

10

50

通讯

10

4

2

20

50

照片

5

1

1

10

50

政策

10

2

2

10

50

理论

10

4

2

10

50

数据图表

5

2

2

10

50

其他作品

5

2

2

10

50

三、申报、评选流程

1.通讯员每年年底如实填报上交资助中心的稿件条数,包括好稿篇目及获奖情况(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等。

2.学院学生资助中心认真核实、计分、复核,并排出名次;依据评选标准和计分排名情况,确定5名“十佳通讯员”和若干名“优秀通讯员”名单,系累计积分前三名,授予系“资助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3.评选出的名单,由学院发文表彰通报,召开通讯员通联会进行表彰。

4.在学院官方平台公布评选结果和表彰名单。

第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关于《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资助通讯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执行要求.docx

附件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资助通讯员推荐表.docx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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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资助通讯员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3-10-24 18:50


为办好我院学生资助宣传平台,全面提升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水平,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就学生资助通讯员(以下简称“通讯员”)队伍建设与工作管理等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通讯员应具备的条件

通讯员应为各系辅导员或者系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热爱并熟悉学生资助业务,负责并参与学生资助日常工作;

3.有较强的书面表达、口头表达、摄影摄像和社会活动等宣传工作能力;

4.自愿参与学生资助通讯信息撰写和报道工作。

第二条 通讯员的权利

1.参加学生资助部门组织的培训、交流活动和相关工作会议等;

2.本人撰写、推荐的稿件,可署名发表;

3.优秀的稿件除发表在学院官网、英华团团君、英华学工等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平台上,还可向省级和中央媒体推荐并参评有关新闻奖项;

4.参加学生资助部门组织的各类稿件评比、表彰和相关宣传活动;

第三条 通讯员的义务

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为学生资助宣传平台撰写稿件并由学院资助中心筛选后投递到“福建省资助云平台”(https://m.kingboya.com/ysdadmin/zzy.html),一般一个月不少于1篇;

2.发动本系老师、学生及相关人员向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积极撰稿投稿;

3.积极宣传、推广省市、学院等学生资助宣传平台,协助做好采编人员进校采访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通讯员写稿及组稿的要求

通讯员采写、组织的稿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稿件应紧密结合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立足推动学生资助工作深入开展,展现各系各专业学生资助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先进榜样人物;

2.稿件形式不一,消息、通讯、散文、诗歌、图片等均可。字数、图片格式符合省市、学院等学生资助宣传平台的约稿要求;

3.遵守《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剽窃他人作品,引文应注明出处,不得一稿多投;

4.学院学生资助中心保留对稿件的刊用权、修改权等;

5.在采写、组织稿件时不得向相关单位、个人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不得搞有偿新闻,禁止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活动。

第五条 通讯员的聘用与管理

通讯员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聘用和管理,原推荐单位应协助做好对通讯员的管理工作。

1.各系应按本办法要求择优推荐。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特约提名或建议相关人选。

2.通讯员经培训合格后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予以聘任和管理,发给聘书。

3.通讯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时,由原推荐单位予以调整并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履行相关聘任程序。

4.对于违反管理办法的通讯员,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并通报原推荐单位。

5.通讯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与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聘任关系自动解除,责任自行承担。

第六条 通讯员的考核与奖励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院通讯员的考评工作。每年年终对撰稿、组稿、发稿数量达标、质量好的通讯员予以表彰奖励。

一、考评标准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党性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不搞有偿新闻,真实、客观地开展宣传报道,无出现政治差错和重大事实出入。

2.坚持群众路线,做好“走转改”, 深入采访学生资助工作,精心写作,不断创新创优,在来稿的数量和质量上均有突出表现。

3.在聘通讯员。

二、 考评办法

1.稿件按信息类(消息、通讯、照片),资料类(政策、理论、数据、图表等)分类统计条数。

多名通讯员联合署名的稿件,按人数平均计算条数;通讯员与校外记者联合署名的稿件,算通讯员1条。

2.加分奖励:学院学生资助中心每月对刊发的通讯员作品评出好稿,获好稿者可加分(分值详见下表);荣获上年度福建新闻奖(或省内其它新闻奖项)三等奖及以上的直接入选年度“十佳通讯员”。

 

通讯稿件加分分值明细表

稿件

类别

校级媒体发表

投稿未发表

约稿

被省市媒体表彰

获奖

消息

8

2

2

10

50

通讯

10

4

2

20

50

照片

5

1

1

10

50

政策

10

2

2

10

50

理论

10

4

2

10

50

数据图表

5

2

2

10

50

其他作品

5

2

2

10

50

三、申报、评选流程

1.通讯员每年年底如实填报上交资助中心的稿件条数,包括好稿篇目及获奖情况(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等。

2.学院学生资助中心认真核实、计分、复核,并排出名次;依据评选标准和计分排名情况,确定5名“十佳通讯员”和若干名“优秀通讯员”名单,系累计积分前三名,授予系“资助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3.评选出的名单,由学院发文表彰通报,召开通讯员通联会进行表彰。

4.在学院官方平台公布评选结果和表彰名单。

第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关于《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资助通讯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执行要求.docx

附件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资助通讯员推荐表.docx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2月21日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港路128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6209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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