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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辅导员值班制度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5-05-29 09:37  编辑:

为进一步规范辅导员的值班工作,维护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提高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落实辅导员工作职责,促进辅导员值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3 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辅导员要入住学生公寓宿舍。工作日和特殊时段,全体辅导员均应在校在岗在位。因私或因公离校,需提前经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第二条 学生工作部负责安排每学期辅导员周末、节假日的值班表,周末、节假日每天安排2名辅导员在校在岗值班,值班时间从当天下午17点至次日下午17点,遇学院值班特殊要求,需要配合学院工作,值班时间适当延长,值班辅导员除巡查值班责任区域以外,必须在规定的值班时间段到岗值班,不得空岗。 

第三条 各重要时段、敏感节点,全体辅导员应始终坚守岗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落实好工作责任。

第四条 值班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一线。要深入学生宿舍、课堂和活动场所,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网络舆情。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值班期间校园安定稳定。在工作岗位调整或离任时,要做好交接工作,负责向新接任辅导员详细介绍情况,移交文件、工作日记和有关资料,未交接到位者,不得离岗。

第五条 值班辅导员要及时做好突发事件处理。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值班期间发现重大或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向学生工作负责人及学校领导汇报,第一时间联动协调处置。

第六条 学院辅导员值班安排要坚持公正有序、公开透明,值班表一经公布,需严格执行。值班辅导员需详细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辅导员日常值班登记表》,不迟到不早退。因特殊原因无法值班的,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学工部提出换班申请,不得出现空岗脱岗、事后补假的行为。学工部需将辅导员值班的实际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中。

第七条 学生工作部将不定期对学院辅导员的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辅导员在工作或值班时间无故脱岗的,取消辅导员该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体辅导员。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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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辅导员值班制度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5-05-29 09:37


为进一步规范辅导员的值班工作,维护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提高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落实辅导员工作职责,促进辅导员值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3 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辅导员要入住学生公寓宿舍。工作日和特殊时段,全体辅导员均应在校在岗在位。因私或因公离校,需提前经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第二条 学生工作部负责安排每学期辅导员周末、节假日的值班表,周末、节假日每天安排2名辅导员在校在岗值班,值班时间从当天下午17点至次日下午17点,遇学院值班特殊要求,需要配合学院工作,值班时间适当延长,值班辅导员除巡查值班责任区域以外,必须在规定的值班时间段到岗值班,不得空岗。 

第三条 各重要时段、敏感节点,全体辅导员应始终坚守岗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落实好工作责任。

第四条 值班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一线。要深入学生宿舍、课堂和活动场所,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网络舆情。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值班期间校园安定稳定。在工作岗位调整或离任时,要做好交接工作,负责向新接任辅导员详细介绍情况,移交文件、工作日记和有关资料,未交接到位者,不得离岗。

第五条 值班辅导员要及时做好突发事件处理。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值班期间发现重大或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向学生工作负责人及学校领导汇报,第一时间联动协调处置。

第六条 学院辅导员值班安排要坚持公正有序、公开透明,值班表一经公布,需严格执行。值班辅导员需详细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辅导员日常值班登记表》,不迟到不早退。因特殊原因无法值班的,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学工部提出换班申请,不得出现空岗脱岗、事后补假的行为。学工部需将辅导员值班的实际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中。

第七条 学生工作部将不定期对学院辅导员的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辅导员在工作或值班时间无故脱岗的,取消辅导员该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体辅导员。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29日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港路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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