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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课堂纪律管理规定
发表时间:2024-12-09 10:25  编辑: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树立良好的学风,营造优良、有序、 积极向上且充满活力的教学环境,助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 习惯和行为规范,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全体学生参加以课堂形式开展的所 有教学环节。

三、课堂纪律要求

(一)课前准备

1.学生应提前做好充分的上课准备,携带课堂学习所需 的教材、笔记本、文具等学习用品。

2.学生需在上课铃响前有序步入教室,按安排的座位或工位迅速就位,无安排座位的按有序、整齐原则靠前、居中就坐,保持安静,等待教师授课。

(二)考勤要求

1. 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按时参与课堂学习,遵守学院既定的考勤制度。

 

2.每堂课程教学开始前进行考勤,任课教师应如实、 详尽地记录学生的出勤状况。

3.学生若因患病、有事无法按时上课时,必须提前严格 按照学院的请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者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课的,按旷课处理。

(三)课堂行为规范

1.学生应当尊重教师,服从教师的教学组织与安排,禁止顶撞教师,对教师进行任何形式的侮辱、诽谤等不当行为。

2.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秩序,未经许可严禁擅自离开课堂。课堂上应始终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打闹、交头接耳,从事与课堂无关的活动。

3.学生在课堂上应专心听讲,积极踊跃地参与课堂讨论和互动。非教师教学组织需要,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游戏机等电子设备,杜绝睡觉、从事与当堂课程教学无 关的活动,不得在课堂用餐、吃零食等行为。教师有权要求学生将违规携带并在课堂上未经许可使用的物品,存放于指定地方至课堂教学结束,学生应予以主动配合。

4.学生有责任精心爱护教学设施和设备,不得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教学仪器、设备以及桌椅等物品。

5. 学生在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教学场所,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或者进行危险行为。学生违规行为造成的财物损坏应予以照价赔偿,对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负责。

6.学生参加课堂教学活动应文明着装,不得穿背心、拖鞋、低胸吊带上衣、超短裙、奇装异服等与教学活动不相称的着装进入教室。在实训(验)室等实践教学场所开展教学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各实训(验)室的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7.未经特别允许,学生不得擅自操作教学多媒体设备。

8.下课铃响之前,教室外的学生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教室内的正常教学活动,更不得以敲击教室门等无礼方式迫使教师提前下课。

9.课堂教学结束,学生应主动整理教学设施,使其井然有序;清理废弃物和产生各类垃圾,保持教学场所洁。

10.教师有履行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的职责,学生应主动配合听从督导管理。

四、违纪处理

(一)考勤违纪处理

1.根据《福州英华职业学院违纪违规处分办法》,对旷课者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如下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1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2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3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4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未办理请假手续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

或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50学时以上,按放弃学籍,作退学处理。

2.因旷课导致课程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按照学院的相关规定参加补考或重修。

3.迟到在10分钟以内,按迟到处理,10分钟以上按旷 课处理。学生上课累计迟到2次按旷(缺)课一学时计;无故早退者,本节课视为旷(缺)课。学生每学期缺课累计 学时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学期课 程考核。

4.对于上课频繁迟到者(3次及以上),在所在系予以通报批评。

(二)违反课堂行为规范处理

1.对于违反课堂行为规范的学生,初次由任课教师予以及时制止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交由辅导员进行谈心谈话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对于顶撞教师或对教师进行侮辱、诽谤等性质恶劣的不当行为,交由辅导员进行严肃的谈心谈话,并视情节轻重 及认错态度,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其他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参照《福州英华职业学院违纪违规处分办法》、《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2.若本办法与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3.本规定由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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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课堂纪律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4-12-09 10:25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树立良好的学风,营造优良、有序、 积极向上且充满活力的教学环境,助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 习惯和行为规范,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全体学生参加以课堂形式开展的所 有教学环节。

三、课堂纪律要求

(一)课前准备

1.学生应提前做好充分的上课准备,携带课堂学习所需 的教材、笔记本、文具等学习用品。

2.学生需在上课铃响前有序步入教室,按安排的座位或工位迅速就位,无安排座位的按有序、整齐原则靠前、居中就坐,保持安静,等待教师授课。

(二)考勤要求

1. 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按时参与课堂学习,遵守学院既定的考勤制度。

 

2.每堂课程教学开始前进行考勤,任课教师应如实、 详尽地记录学生的出勤状况。

3.学生若因患病、有事无法按时上课时,必须提前严格 按照学院的请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者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课的,按旷课处理。

(三)课堂行为规范

1.学生应当尊重教师,服从教师的教学组织与安排,禁止顶撞教师,对教师进行任何形式的侮辱、诽谤等不当行为。

2.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秩序,未经许可严禁擅自离开课堂。课堂上应始终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打闹、交头接耳,从事与课堂无关的活动。

3.学生在课堂上应专心听讲,积极踊跃地参与课堂讨论和互动。非教师教学组织需要,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游戏机等电子设备,杜绝睡觉、从事与当堂课程教学无 关的活动,不得在课堂用餐、吃零食等行为。教师有权要求学生将违规携带并在课堂上未经许可使用的物品,存放于指定地方至课堂教学结束,学生应予以主动配合。

4.学生有责任精心爱护教学设施和设备,不得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教学仪器、设备以及桌椅等物品。

5. 学生在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教学场所,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或者进行危险行为。学生违规行为造成的财物损坏应予以照价赔偿,对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负责。

6.学生参加课堂教学活动应文明着装,不得穿背心、拖鞋、低胸吊带上衣、超短裙、奇装异服等与教学活动不相称的着装进入教室。在实训(验)室等实践教学场所开展教学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各实训(验)室的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7.未经特别允许,学生不得擅自操作教学多媒体设备。

8.下课铃响之前,教室外的学生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教室内的正常教学活动,更不得以敲击教室门等无礼方式迫使教师提前下课。

9.课堂教学结束,学生应主动整理教学设施,使其井然有序;清理废弃物和产生各类垃圾,保持教学场所洁。

10.教师有履行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的职责,学生应主动配合听从督导管理。

四、违纪处理

(一)考勤违纪处理

1.根据《福州英华职业学院违纪违规处分办法》,对旷课者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如下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1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2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3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4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未办理请假手续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

或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50学时以上,按放弃学籍,作退学处理。

2.因旷课导致课程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按照学院的相关规定参加补考或重修。

3.迟到在10分钟以内,按迟到处理,10分钟以上按旷 课处理。学生上课累计迟到2次按旷(缺)课一学时计;无故早退者,本节课视为旷(缺)课。学生每学期缺课累计 学时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学期课 程考核。

4.对于上课频繁迟到者(3次及以上),在所在系予以通报批评。

(二)违反课堂行为规范处理

1.对于违反课堂行为规范的学生,初次由任课教师予以及时制止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交由辅导员进行谈心谈话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对于顶撞教师或对教师进行侮辱、诽谤等性质恶劣的不当行为,交由辅导员进行严肃的谈心谈话,并视情节轻重 及认错态度,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其他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参照《福州英华职业学院违纪违规处分办法》、《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2.若本办法与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3.本规定由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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