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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特建立学生公寓安全信息员管理办法,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所有学生公寓的安全信息员管理工作。
第二条 学生公寓安全信息员由各宿舍寝室长担任,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
第三条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第四条 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和敏锐的观察力,对各类安全隐患有一定的识别能力,了解基本的安全工作常识,如消防安全知识、用电安全知识、应急逃生知识等。
第五条 热心校园安全工作,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愿意主动为同学服务,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安全信息员的各项职责。
第六条 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交流,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与宿舍成员、辅导员、学院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关系,及时有效地传达安全信息和处理相关问题。
第七条 在宿舍和班级中与同学关系融洽,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够及时了解同学们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得到同学们的信任和支持。
第八条 安全教育宣传
1、根据学院安全教育工作部署,定期在宿舍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如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网络安全等知识普及,通过案例分享、知识讲解等形式,增强舍友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和系,开展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解读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中与学生安全相关的内容,提升舍友的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第九条 安全隐患排查
1、每周至少对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饭锅、电炉等)、管制器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品等违规物品的使用和存放情况,以及宿舍内的用电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私拉乱接等问题,门窗是否完好可正常关闭等。
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应立即督促舍友进行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详细记录隐患情况,包括隐患位置、类型、严重程度等信息,并及时向辅导员或学院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跟踪隐患整改情况,直至隐患消除。
第十条 同学动态关注
1、密切关注宿舍成员及周边同学的生活学习状态、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若发现同学出现情绪异常(如长期低落、焦虑、暴躁等)、行为异常(如夜不归宿、频繁请假、自我伤害倾向等)、学业困难(如多门课程不及格、频繁旷课等)或经济困难等情况,要及时与同学沟通交流,了解具体情况,并视情况向辅导员或学院心理健康中心报告。
2、在班级集体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时期,积极履行安全职责。班级集体活动期间,协助组织者维护现场秩序,提醒同学们注意活动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节假日期间,督促宿舍同学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在同学离开宿舍前,提醒其关闭宿舍电源、关好门窗,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信息收集与反馈
1、及时收集宿舍内同学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以及校园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相关事件信息,如盗窃、诈骗、打架斗殴等,并如实向辅导员或学院相关部门反馈。
2、积极参与学院、系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和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技能,及时将会议精神和培训内容传达给宿舍同学。
第十二条 突发事件应对
1、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时,安全信息员要保持冷静,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安全工作处等相关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和现场情况等关键信息。
2、按照学院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宿舍同学进行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救治等工作,确保同学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 日常安全检查
1、按照规定的检查频次和内容,认真填写《宿舍安全检查记录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宿舍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等信息。检查记录表需妥善保存,以备学院相关部门查阅。
2、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反学院安全规定的行为,安全信息员要当场制止,并对涉事同学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若涉事同学拒不改正,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由学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信息报送
1、建立安全信息日报制度,安全信息员每天需将宿舍内的安全情况、同学动态等信息,通过学院指定的信息报送平台或方式,如微信群、在线表格等,向辅导员进行汇报。若当天无异常情况,也需进行零报告。
2、对于紧急、重要的安全信息,如发生安全事故、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等,安全信息员要立即通过电话等方式向辅导员和学院相关部门报告,不得延误。在报告信息时,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隐瞒或虚报信息。
第十五条 安全宣传活动组织
1、每月至少在宿舍内组织一次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举办安全知识讲座、观看安全教育视频、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活动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收集同学们的反馈意见,以便不断改进活动内容和形式。
2、积极参与学院、学院组织的各类安全宣传活动,如安全月活动、消防演练等,并在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带动宿舍同学和周边同学积极参与,提高同学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 矛盾纠纷调解
1、关注宿舍成员之间的关系,及时发现并调解宿舍内出现的矛盾纠纷。在调解过程中,要秉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了解矛盾产生的原因,倾听各方诉求,通过沟通协商、劝解疏导等方式,帮助矛盾双方化解矛盾,维护宿舍的和谐稳定。
2、若遇到较为复杂或难以调解的矛盾纠纷,安全信息员要及时向辅导员或学院相关部门报告,请求协助处理。同时,要注意在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保护好同学们的隐私,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第十七条 安全工作处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针对安全信息员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用电安全知识、应急处置方法与技巧以及国家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理论讲解、现场演示、实际操作和模拟演练等方式,让安全信息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用电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 学生工作部主要承担网络安全知识、心理健康知识的培训,以及培训的组织与协调和效果评估工作。通过培训使安全信息员了解网络安全威胁及防范措施,掌握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和应对方法,同时做好培训计划制定、时间地点确定、人员通知、考勤记录等组织协调工作,并在培训后收集反馈进行效果评估,为后续培训提供改进依据。
第十九条 辅导员要加强对所负责班级安全信息员的日常工作指导,定期与安全信息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同时,要对安全信息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促进其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十条 学院鼓励安全信息员之间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定期组织安全信息员经验分享会、座谈会等,让安全信息员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分享工作心得,共同提高工作水平。此外,还可以组织安全信息员到其他高校参观学习,借鉴先进的校园安全管理经验和做法。
第二十一条 建立安全信息员工作考核制度,每学期对安全信息员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信息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同学评价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优秀:能够认真履行安全信息员的各项职责,工作积极主动,成绩显著,在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宣传、同学动态关注、信息收集与反馈等方面表现突出,得到同学们的广泛认可和好评,且考核总分在90分(含)以上。
2、合格:基本能够履行安全信息员的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无明显失误,考核总分在60-89分之间。
3、不合格:不能认真履行安全信息员的职责,工作消极被动,存在较多失误,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考核总分在 60 分以下。
第二十二条 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安全信息员,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颁发荣誉证书、在评优评先(如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定等)中予以优先考虑、任职学年学生综合测评社会工作奖励分加2分等。同时,学院还将通过学院官网、宣传栏等渠道,对优秀安全信息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树立榜样,激励更多同学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对于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安全信息员,学院将给予学年学生综合测评社会工作奖励分加1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安全信息员,学院将视情况由安全工作处联合学生工作部组织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安全工作处和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需要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由安全工作处和学生工作部共同研究决定,并及时发布相关通知。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各部门、各系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本制度,确保校园安全信息员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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