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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院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12-02 10:00  编辑:

各部处室、系(院、部)、馆:

为激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并从评选出的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中择优培育新一轮省级教学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循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创新性和示范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专家评审,确保评选结果科学、客观、有效。

二、成果内容和形式

(一)成果内容

1.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一体化的职业教育学校体系,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作用,强化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主体地位,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条件,促进职业院校达标;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纵向贯通、横向融通,探索多形式长学制培养模式;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布局,加强对接产业的专业(群)建设,打造特色品牌专业。

2.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建设,优化课程结构体系;加强课程、基地、平台等教育教学资源建设,重视信息化、智慧化教学改革;推进师资、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开发地方教材、校本教材和教学资源,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改革教学模式;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完善教学组织管理机制,改革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和质量保障。

3.创新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和行业指导作用;深化高职“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现代学徒制,增强人才培养针对性;推进职教集团实体化运作,校企共建公共实训基地、产业学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探索校企联合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二级办学机构。

4.创新管理评价体系。加强学校管理队伍、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探索政校行企共同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区参与的学校理(董)事会,推进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学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改革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创新民办职业院校办学模式。

5.提升服务能力。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一带一路”战略和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扩大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职业院校联盟,完善对口帮扶机制;服务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改革继续教育办学模式,面向企业员工、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加强老年教育;利用职业院校资源,服务中小微企业生产、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探索职业院校“走出去”,助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6.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围绕思政课课程内容创优、教法创优、机制创优等方面,推进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二)成果形式

教学成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育人为本,要体现近两年来职业教育教学领域创新改革实践形成的方案、模式、标准、制度等及其实效。成果以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的实施方案和研究报告为主要形式。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实践效果的证明和获奖情况等可作为佐证材料,但不得作为成果申报。非申报单位署名的个人成果不得作为单位成果或作为佐证材料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2026年院级教学成果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创新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理念先进,形成的方案、标准、模式、机制符合教育规律、办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取得的成效可验证。

2.具有实践性。成果须为教改成果,体现我院办学特色。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立项、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3.具有示范性。成果在本领域取得较高认同度,提供的方案、模式、标准等具有推广辐射价值。

4.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必须为我院所属单位,主要完成人必须为我院教师、教辅或教学管理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有连续五年(含)以上的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鼓励以部门或团队名义申报,成果署名不超过8人,同一申报人仅限申报(含参加)一项。主要合作单位不超过3个,可与校外单位合作。

5.申报思政课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为专职思政课教师(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名单中入库教师),实际从事思政课(含高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课“国家安全教育”课)教学、研究工作并主要负责组织成果的实施。

6.2019年以后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领域、内容、主要成员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四、评审程序

1.成果申报。各单位组织团队按照2024年福建省成果奖申报相关要求开展教学成果申报工作。将教师纳入申报团队,需经教师本人同意。成果采取各部处室、系(院、部)推荐的方式申报,每个系(院、部)至少推荐1项。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可校内跨单位联合申报和校内外联合申报,多个单位完成的,由第一完成单位提出申请。

2.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应包括《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书》(附件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教学成果报告》(附件3))和《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附件4))。申报材料以部处室、系(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提交所在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电子版(压缩命名为:部处室、系(院、部)名称+负责人+成果名称)发送至教务处邮箱fzaccjwc@163.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联系人:黄之杰  联系电话:0591-62335572。

3.教务处初审。教务处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4.专家评审。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

5.公示。学校对评审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教学成果奖励项目进行公示。对有争议的成果,教务处将会同效能办责成有关单位核实,如经查实确属弄虚作假,即取消成果的获奖资格。

五、其他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团队积极总结已取得的教学成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2.如因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需要对部分成果奖内容、团队成员进行整合,相关人员需积极配合。

 

附件:

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教学成果报告.docx

附件4: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docx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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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院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2-02 10:00


各部处室、系(院、部)、馆:

为激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并从评选出的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中择优培育新一轮省级教学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循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创新性和示范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专家评审,确保评选结果科学、客观、有效。

二、成果内容和形式

(一)成果内容

1.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一体化的职业教育学校体系,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作用,强化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主体地位,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条件,促进职业院校达标;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纵向贯通、横向融通,探索多形式长学制培养模式;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布局,加强对接产业的专业(群)建设,打造特色品牌专业。

2.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建设,优化课程结构体系;加强课程、基地、平台等教育教学资源建设,重视信息化、智慧化教学改革;推进师资、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开发地方教材、校本教材和教学资源,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改革教学模式;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完善教学组织管理机制,改革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和质量保障。

3.创新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和行业指导作用;深化高职“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现代学徒制,增强人才培养针对性;推进职教集团实体化运作,校企共建公共实训基地、产业学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探索校企联合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二级办学机构。

4.创新管理评价体系。加强学校管理队伍、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探索政校行企共同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区参与的学校理(董)事会,推进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学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改革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创新民办职业院校办学模式。

5.提升服务能力。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一带一路”战略和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扩大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职业院校联盟,完善对口帮扶机制;服务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改革继续教育办学模式,面向企业员工、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加强老年教育;利用职业院校资源,服务中小微企业生产、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探索职业院校“走出去”,助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6.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围绕思政课课程内容创优、教法创优、机制创优等方面,推进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二)成果形式

教学成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育人为本,要体现近两年来职业教育教学领域创新改革实践形成的方案、模式、标准、制度等及其实效。成果以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的实施方案和研究报告为主要形式。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实践效果的证明和获奖情况等可作为佐证材料,但不得作为成果申报。非申报单位署名的个人成果不得作为单位成果或作为佐证材料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2026年院级教学成果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创新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理念先进,形成的方案、标准、模式、机制符合教育规律、办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取得的成效可验证。

2.具有实践性。成果须为教改成果,体现我院办学特色。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立项、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3.具有示范性。成果在本领域取得较高认同度,提供的方案、模式、标准等具有推广辐射价值。

4.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必须为我院所属单位,主要完成人必须为我院教师、教辅或教学管理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有连续五年(含)以上的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鼓励以部门或团队名义申报,成果署名不超过8人,同一申报人仅限申报(含参加)一项。主要合作单位不超过3个,可与校外单位合作。

5.申报思政课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为专职思政课教师(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名单中入库教师),实际从事思政课(含高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课“国家安全教育”课)教学、研究工作并主要负责组织成果的实施。

6.2019年以后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领域、内容、主要成员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四、评审程序

1.成果申报。各单位组织团队按照2024年福建省成果奖申报相关要求开展教学成果申报工作。将教师纳入申报团队,需经教师本人同意。成果采取各部处室、系(院、部)推荐的方式申报,每个系(院、部)至少推荐1项。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可校内跨单位联合申报和校内外联合申报,多个单位完成的,由第一完成单位提出申请。

2.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应包括《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书》(附件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教学成果报告》(附件3))和《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附件4))。申报材料以部处室、系(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提交所在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电子版(压缩命名为:部处室、系(院、部)名称+负责人+成果名称)发送至教务处邮箱fzaccjwc@163.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联系人:黄之杰  联系电话:0591-62335572。

3.教务处初审。教务处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4.专家评审。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

5.公示。学校对评审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教学成果奖励项目进行公示。对有争议的成果,教务处将会同效能办责成有关单位核实,如经查实确属弄虚作假,即取消成果的获奖资格。

五、其他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团队积极总结已取得的教学成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2.如因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需要对部分成果奖内容、团队成员进行整合,相关人员需积极配合。

 

附件:

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教学成果报告.docx

附件4: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项目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docx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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