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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设有9个职能处室、7个教学单位,1个教辅机构,具体名称和职责如下:
一、党委工作部
1.负责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决议、通知及综合性报告;负责党委文件的审核及留档工作。
2.负责党委各类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筹备、组织及秘书工作;负责会议纪要、决议的协调、检查、督促、落实。
3.负责党内文件处理工作及文书管理、批办、催办工作;负责掌管党委和党委书记印章;办理党委介绍信和其他证明函件。
4.负责上级机关、兄弟院校或外单位来党委联系工作、参观学习的接待工作,安排好党委领导外出开会、出访、学习的有关事宜。
5.负责接待处理党员、干部、群众来信、来访;根据党委的中心工作任务和党委领导同志指定的调查任务,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收集干部群众的思想情况、意见和要求,分析整理和上报党委,为党委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6.负责组织实施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指导各党支部教育学习;负责学院教职工政治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7.按照党章和上级组织的要求,协助党委抓好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创建“五个好”党支部工作;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换届选举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8.负责全院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工作。
9.负责做好学院党校工作。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
10.负责全校党费收缴、管理和监督、党员组织关系转递以及党内统计工作。
11.负责学院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院宣传阵地的建设、管理及审查工作。
12.负责学院公众号运营工作。
13.负责对外宣传工作,通过多种途径与形式,提高学院社会知名度和认同度。
14.组织协调全院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
15.统筹协调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牵头抓好学院动态舆情信息工作。
16.负责学院统战工作。
17.调查掌握学院师生员工思想动态,组织实施师生理论学习教育和思政宣传,推进学院“三全育人”工作。
18.协助党委做好工会、共青团等工作。
19.完成院党委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2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学院办公室
(含工会办公室、校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文明办)
1.负责搜集综合有关资料,调查研究,传递信息,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负责上级部门和学院决策的实施和重要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向院领导反映、汇报学院重大问题;
3.统筹安排院级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负责起草学院有关文件、综合性材料及院领导重要讲话稿等语言文字工作;
4.负责学院重大活动、对外联络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
5.负责上级收文流转、院内发文等流转、督办工作;
6.负责学院规章制度制定的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做好催办、协办工作;
7.负责学院法治工作;
8.负责学院档案工作
9.牵头组织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工作;
10.牵头组织学院办学年检以及各类证件年检等工作;
11.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和有关单位到校检查、参观、交流等接待工作;
12.做好机要保密工作;
13.负责学院行政印章和校长印章的管理、使用以及介绍信和有关证明的出具工作;
14.负责学院的综合统计工作;
15.编写学院大事记;
16.负责《英华通讯》供稿、编辑及发放工作;
17.负责院级授权、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办学许可证、产权证等重要证件的管理工作;
18.负责学院的信访、投诉处理以及协调督(催)办各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
19.牵头学院官网建设及安全工作(现教中心配合);
20.牵头负责学院防控工作;
21.牵头组织开展院级重要节假日以及寒暑假安全大检查工作;
22.牵头学院参与各类协会等相关工作;
23.牵头语言文字工作;
24.负责处理各部门综合协调事务;
25.牵头服务学院发展,开展效能督办。
26.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7.负责工会、校友会、董事会办公室及文明办日常工作;
三、教务处
(一)教学业务管理
1.根据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起草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制订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做好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资源建设;
3.组织制定各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并指导、检查、督促系部实施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
4.组织好教材征订与教材、讲义的编写管理工作,负责教材的采购,保管发放和讲义资料的印刷审批;
5.负责学院教学运行组织和实施管理,负责校历、课程表、教学进程表的制订与调整,负责全院教学场地的调配使用,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
6.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组织开展教学、专业课程建设、评估整改,建设学院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7.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经办学生的注册、休退学、学分管理、毕结业等事项,做好全院学生学籍处理、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8.组织学院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参赛、承办工作;
9.组织学院年度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实验室建设数据统计和申报、组织撰写学院质量年报;
10.组织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和建设,推动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和方法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1.做好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教材工作委员会等相关事项;
(二)科研与技术服务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并组织实施学院各项科技工作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
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平台 与团队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院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的申报与过程管理、科技统计数据填报;
4.负责组织横向科技项目的招投标、横向协议审核与工程管理;
5.负责组织科研成果鉴定、专利申报、成果转让、知识产权管理等;
6.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经费使用的监控检查工作;
7.负责与上级科技管理部门的联系,落实上级下达的科研计划;
8.负责协调院士工作站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三)信息化建设
1.研究推进信息化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为信息系统在教学运用中的运行提供保障。
2.负责智慧校园建设的相关工作具体实施、任务布置、工作检查和监督。
3.负责保障校园教学与网络稳定运行。
4.负责学院信息化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
(四)继续教育
1.负责制定学院继续教育发展规划、管理制度;
2.负责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录取、学籍管理、教务组织管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面向校内、外各类的非学历教育各类培训、进修、研修、辅导进行统筹协调、规范管理;
4.负责开展职业技能证书(含1+X职业资格)鉴定招生、培训、考试、证书发放、档案管理等工作
(五)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事处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院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制订学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负责学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
3.负责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培训计划和人事工作年度计划,经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做好优秀人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选拔及稳定工作;
4.负责学院人员招聘和劳动合同、协议等用工管理;
5.负责教职工岗前、师德师风等培训组织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转正考核、学年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
7.负责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高校教师资格证及“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8.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与医疗保险、考勤等管理工作;
9.负责教职工入职谈心谈话;
10.负责各类师资相关数据填报(高基数据、数据平台、年检、提质培优数据);
11.负责学院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工作;
12.负责干部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等工作;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和考核监督工作;负责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拨、考察、培养等工作;
13.负责教职工的政审、鉴定、考勤、考核与奖惩、调动、退休、档案管理、人事调查、统计、报表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1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财务处
1.依照《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国家有关财经法律、财税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起草、修订学院财务管理方面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并负责监督遵照执行;
2.根据学院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编制学院财务收支预算,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把控资金来源。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定期每月与各部门核对预算支出;根据会计制度严格审核各类付款凭证,并按审批流程完备的原始凭据支付各类款项、借款等,杜绝浪费,控制各项开支,提高学院的资金使用效益;
3.参与学院经济活动方面的决策(如学院的重大开支),审核涉及学院经济活动方面的协议,合同和其他文件;
4.加强资金管理,依法合理、科学、有效地多渠道筹集、管理和使用各项资金。及时关注账户资金变化,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做好财务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财务处资金、财产安全;
5.负责收费管理,做好各项收费标准的公示及报备工作,根据收费标准,做好学费、商铺等的收缴、统计、核对、反馈、并按规定开具相应收款凭证,及时做好各项收付款的台账;
6.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与后勤处开展固定资产年度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定期与后勤处开展易耗品盘点;做好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7.配合做好年度审计工作,向有关部门及时提供会计信息;
8.负责学院纳税申报工作,依法开展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9.负责学院工资的核算,及时发放各种津贴、酬金和补助,缴交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
10.负责学院行政、基建、工会、党建、食堂等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及时编制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与信息咨询等;
11.组织教育事业经费、科研经费财政专项资金及其它各项经费的核算与管理,做好教育事业经费统计工作,向教育主管部门、统计局等上级管理部门提供各类报表;
12.按照《会计法》、《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会计档案;
13.开展财务处人员及各部门相关人员财务业务培训会;
14.做好各类审计、检查、巡视、督查等对接落实、沟通协调工作;
15.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得文件要求,做好学院内控制度建设与实施;
16.完成院领导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招生办
1.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负责制订招生章程。
2.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办学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3.负责各专业招生计划来源系统的编报和核对确认工作。
4.负责组织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制作招生宣传材料,确定宣传媒体,做好本级网站的招生信息发布、网页管理及内容更新工作。
5.负责学院招生渠道拓展,做好中职、高中校生源基地建设工作。
6.负责做好线上线下招生咨询等相关工作。
7.负责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网络和录取信息安全,做好招生舆情检测与疏导工作。
8.做好招生录取有关数据分析总结,及各类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积累、立卷和归档工作。
9.负责中、高职合作办事、校校合作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学工处、团委
1.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校党委、行政有关学生工作的部署和决定;负责制定全校学生思想教育、管理与学风建设的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各类学生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3.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开展学生宿舍的文明创建活动,完善宿舍育人功。
4.组织、指导辅导员创建良好的班集体和班风、学风,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惩工作,做好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等的评审、表彰工作;负责学生的政审、鉴定工作,负责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
5.负责学生“奖、贷、助、补、减、借、勤”资助体系的建设与实施;负责勤工助学的管理,组织学生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搭建勤工实践平台。
6.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咨询、干预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与管理工作。
7.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辅导员的选聘、培养、管理、考核和发展等工作,指导班主任开展工作,负责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和工作考核。
8.统筹易班网建设、学生网络文化建设,负责学工网站、学工媒体平台建设,建立和维护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化、信息化、现代化。
9.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和毕业生毕业教育。
10.负责校方责任险、学生医疗保险、学生平安团体险、实习险的参保工作,做好有关学生医保费用结算及理赔手续等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办理、发放和管理工作。
11.贯彻落实国家和福建省的就业方针政策,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咨询工作;负责办理毕业生离校有关手续及档案转递等工作;开展毕业生就业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
12.开展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做好创业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扶持、大学生创业街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创新创业竞赛的组织工作。
13.做好学生干部队伍的选聘、培养和管理等工作。
14.负责征兵工作。
15.负责军事理论教育、就业指导与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与管理工作。
1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团委
1.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负责研究拟定全院共青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上级团组织和学院党委的工作布置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代会、团委和团总支书记会议。
2.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以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宗旨,做好思想教育、校园文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素质拓展和团学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
3.牢牢把握思想引领的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4.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团的基层组织开展工作;抓好团员教育评议,加强团干队伍建设;做好团内评优评先工作,协助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5.组织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学院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
6.引导和组织青年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7.关心青年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认真做好青年教工团的工作,切实发挥青年教职工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
8.调查研究青年思想动态,充分发挥共青团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党的青年工作。
9.加强对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等学生组织的指导,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10.负责团属宣传阵地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共青团工作调查研究和理论探索。
11.畅通校内民主渠道,关心和维护团员青年正当权益。
12.做好团员干部队伍的选聘、培养和管理等工作。
13.完成学校党政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后勤管理处
1.根据学院的发展,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后勤工作,建立完善后勤保障服务体系,促进学院后勤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水平的健康发展。
2.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学院后勤工作计划、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3.贯彻执行学院下达的各项任务,对入驻学院的社会服务性机构(公司)代表学院行使甲方的管理职能,负责与商业网点、食堂、物业公司等社会服务性机构(公司)签订后勤服务合同(协议书),并对其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维护学院的权益。
4.负责学院后勤队伍建设,科学合理地做好人员工作分配;抓好后勤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做好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业务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提升后勤队伍的工作质量及水平。
5.根据学院发展规划,配合工程部做好学校基础建设工作,参与工程管理与质量验收,确保基础建设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6.编制后勤经费预算,对预算内经费(综合办公费、垃圾处理及卫生费、汽车费用、维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各类专项费用)进行管理、使用和监督。
7.负责校园环境建设与管理,校园防疫消杀、负责学生公寓、实训楼、教学楼公共区域的卫生等各项工作,保证校园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建设美丽校园。
8.负责学院各项招标采购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做好公开、公平、公正。
9.负责固定资产(含土地、房屋)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登记、建帐、调配、定期盘存、资产清查、报废等手续,了解掌握资产的使用和变动情况;对全院教学、科研、办公等公用房屋进行调配和管理。
10.负责学院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做好易耗品的验收、出入库、领借用等工作;满足学院办公等物资保障工作。
11.负责学院水电及设施设备的管理,做好水电设施、特种设备的维修养护,保障水、电等设施正常运行;做好节能减排、防洪排涝、防台、建筑物安全、山体滑坡、污水处理等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保障学生生活及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12.加强医务室的建设与管理,对大学生医疗经费进行有效管理与合理使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
13.做好校车管理,负责校车的调度和安全运行,做好校车的年检及相关保险办理等,保障院领导、各部门公务活动用车。
14.强化对餐饮、物业等第三方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及时收集整理并反馈学校各方面对后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后勤服务的质量,为教学及师生员工的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15.负责校内食品安全工作。
16.负责教学楼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工作。
17.负责学院试卷打印等文印工作,同时做好文本保密工作。
18.积极协调其他部门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完成院领导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安全保卫处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案件及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加强指导、督促、协调安全工作的落实。
2.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及学院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的规章制度,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和每日巡校,负责组织认真开展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整改与验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负责学院的消防工作,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检查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消除火险隐患;负责全院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学院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和培训工作及防火档案。
5、负责学院日常及节假日、敏感时期的行政值班和校园安保工作。掌握维护稳定方面信息动态,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恐怖和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
6.负责组织调解、处理学院发生的治安纠纷、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危害校园安全的行为。
7.负责学院安全稳定信息员、学生护校队等组织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强门卫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负责做好本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工作信息的采集、上报等工作。
9.做好各项安全宣传以及负责师生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提报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10.负责学院校门安全、校门治安状况排查,对校园交通及周边交通安全进行摸排疏导。
11.负责校内交通安全规划与管理。
12.负责各项安全管理预案宣传与演练。
13.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公安、消防、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图书馆
1.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程》,全面履行图书馆的文献信息服务职能和教育职能。
2.根据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对资源进行管理维护。
3.树立为教学、科学研究和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服务的理念,贯彻“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开展书刊流通、书刊阅览和读者辅导工作。
4.有效利用文献信息资源,举办各类读书活动,加强图书流通。 开展多方面的协作,实现资源共知、共建与共享。
5.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图书及相关资产,严肃借阅规定。按时清还离校师生及在职职工、学生所借图书。
6.加强书库管理,做好书库的消防安全工作。
7.负责图书馆场所规划建设,创设育人氛围,加强校园文焕传承建设。
8.负责校史馆的日常管理。
9.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教学系
1.负责教育教学工作改革并实施;
2.负责制订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课程建设规划并实施,教学资源与时间教学条件的建设与维护;
3.培养学生掌握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及技能;
4.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并实施;
5.负责新专业的论证、申报与建设;
6.负责教学日常运行管理;
7.负责教学质量管理及教学评估;
8.负责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9.负责教学基本建设及教研、科研管理;
10.负责学生教风学风管理工作;
11.负责校内实训室、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12.学生技能训练、技能大赛的组织;
13.推进“三教”改革,落实“三全”育人、课程思政;
14.教学工作量分配与核定、教材建设与管理;
15.部门网页建设与维护;
1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马克思主义学院
1.坚持“马院姓马,在马言马”的鲜明导向和办学原则,由学院统一开设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完成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
2.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努力提高学院全体教师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教学水平。统筹学科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3.按课程分别设置教研室,组织机构健全,机构运转有效。
4.制定学院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工作计划等,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推进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行政等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5.制定完善学院各类规章制度,建立有效的发展运行机制,推动教学、科研和行政等各项工作科学有效运行。
6.深化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完善思政课发展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做好思政课监控、评价和质量反馈工作,推进思政课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提高。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学科研究工作,实现科研反哺教学。
7.建立完善学院学习培训体系,组织开展政治学习、业务研讨和学术交流,组织教师进行社会实践和参加培训学习。
8.建立完善学院教师考评机制,做好教师定岗定级、职称评定、教学科研工作量审核和评奖评优等工作。
9.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意识形态有关工作,协助做好学生的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公共基础部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规定,承担全院各专业学生的公共课程(含劳动教育等)教学与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发展建设规划和教学工作计划。提出学科、课程设置和各专业人才培养建议;
3.负责学院公共基础课的课程开发、课程改革和课程建设工作;
4.抓好各课程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组织管理和教学环节(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为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打下基础;
5.负责组织相关教材编写及开发建设工作;
6.负责学院重大体育活动的协调组织落实及学院体育场馆的日常管理和体育设施及器材的维护保养,负责做好大学生体能测试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相关工作;
8.负责本部门日常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教学环节,保证教学进度和质量;
9.负责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教育督导工作;
10.负责组织科学研究及教研活动,完成教研和科研任务;
11.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教学素质和教科研学术素质,全面推进课程建设;
12.贯彻落实学院有关教职工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本部门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及教职工的考核评优等工作;
13.负责本部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和归档工作;
1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
1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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