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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物资仓库管理制度(试行)
发表时间:2024-01-26 18:02  编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物资仓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规定管理流程,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贯彻“后勤保障、物尽其用、杜绝浪费”的方针,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各仓库管理包括:后勤管理处物资仓库、公共基础部体育器材仓库、教务处电教中心仓库、学生工作部团委仓库、教育与外语系仓库管理。

第三条 学院物资仓库管理的宗旨是服务学院教学及日常行政工作,切实保障和满足教学和管理需要,倡导节约,杜绝浪费。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后勤管理处是学院物资仓库的管理部门,仓库管理人员(以下称:仓管员)是仓库管理的具体实施人,负有物资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的职责;后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仓管员每日的出、入库情况,检查每日台账及月度、年度的盘点工作。

第五条 仓管员岗位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1.坚守岗位、工作积极,爱岗敬业、主动热情,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2.熟悉仓库业务工作流程、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用途、保管、安全等知识。

3.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4.物资和台账做到每日清点,做好进出库登记,账物相符,处置变质和损坏物品,定期做好报损工作。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定期检查防范,及时处置小型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每月初进行物资仓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和各部门和个人领取情况,报后勤管理处。

7.依职权制止或纠正违反仓库管理规定的操作及行为。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六条 仓管员根据学院的需求情况,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并按学期做好物资补充计划,及时提出“物资采购计划单”,报后勤管理处进行采购,做到合理的库存仓储定额,严禁积压库存物资的现象。

第七条 仓管员依据到货验收单,核对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外观质量、产品数量等是否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申请单相符,确认无误后编制低值易耗品入库单并做好入库手续。

第八条 严格做好物资借领用手续,仓管员依据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报告和后勤管理处审批或分管院领导的签字进行发放;物业领用物资需持有由后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和后勤管理处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报告领用物资。

第九条 借用教学体育器材、帐篷、衣物等可重复使用的公共设备财产,须严格按照借用审批流程,使用完毕及时归还仓库,避免造成损失。未办理领料审批流程的,不得从仓库内领走物资。

第四章  物资出入库管理

第十条 物资入库与保管

1.在收货、点数、入库、摆放、归位、储存、借用的过程中,应防止损坏,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反馈后勤管理处部门负责人处理。

2.存放过程中出现异常,如储位不对、账物不符、品质问题,仓管员要及时反馈后勤管理处部门负责人处理。

3.保持物品的正确标识,由仓库管理责任人负责每月对物资进行检查。对标识错误的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物资出库管理

1.各类物资出库应本着“先进先出,推旧储新”的原则,按购进先后顺序进行,特别是易老化、易腐蚀的物品,必须做到先进先出,使仓库实行良性循环。物资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仓管员定期汇总报告物资领用情况。

2.仓管员应对低值易耗品领用单认真审核,严禁接收审批流程不完整的单据。

第五章  清查和盘点

第十二条 清查和盘点

1.为了查明学院仓库有无丢失,是否账、物、出入凭证相符,每学期末进行抽盘,清查时先由各分保管盘点后,由后勤管理处组织人员对仓库账、物、出入凭证盘点。

2.每年年底前由后勤管理处联合财务处进行一次仓库大清查,清查盘点后,由后勤管理处写仓库盘点表,与财务处核对,并查明原因。做到账、物、出入凭证相符。 

3.后勤管理处对查明原因的盘亏进行说明,将责任落实到责任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借领用管理

第十三条 学院各处室、系(院、部)、馆应提前10-15个工作日将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后勤管理处统一采购,各部门凭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各部门办公经费限额内到物资仓库领用办公用品(含硒鼓、纸、纸杯、笔、记录本)等,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物资领用流程

领用人填写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若一次性领用件数超10件需后勤管理处部门负责人签字;若一次性领用件数超50件需学院分管领导签字,持低值易耗品领用单至仓库领取。

第十五条 物业领用物资流程

1.仅限领取合同相关规定的维修物品,保洁用品,领用办公用品视具体事务特批特领。

2.由物业负责相关组长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由物业负责人签字后,递交后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签字,再由后勤管理处部门负责人签字,持低值易耗品领用单至仓库领取物资。

第十六条 物资借出流程。

1.所有物资借用,都必须填写低值易耗品借用单,须由借用人、仓管员、借用部门负责人、后勤管理处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2.借用期超过三个工作日的,由仓库打印低值易耗品借用单一式二份。低值易耗品借用单上特别需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单位、用途、拟归还时间等。低值易耗品借用单须借用人及借用部门领导签字,方可由仓管员出库,借用人领走,未签低值易耗品借用单,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低值易耗品借用单由仓管员和借用人各持一份。仓管员留档归入仓库文档留底。

3.仓管员须根据低值易耗品借用单进行台账录入和更新。

4.仓管员每月需要将低值易耗品借用单整理后提供给后勤管理处,建立起信用借用,对借用人或部门逾期没有及时归还的,后续将严格把控借用。

第十七条 归还流程。

1.归还入库作业需严格按照仓库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操作。仓管员第一时间与借用人检查归还物是否完正,完好无损,以免造成后期不必要的损失。

2.借用的各部门将所借物资交给仓库确认。仓管员仔细核对其品名规格是否同低值易耗品借用单上相同。

3.所有归还物需要经专业人员出具判定结果的,仓管员凭结果确认后方可在低值易耗品借用单登记归还信息,并办理物资归还手续。如归还物有损坏或为不良品的,须进行检修并通过测试后方可办理入库;归还物如经过检修测试后为无法再次使用的,仓库有权拒收,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门自行购买,归还仓库管理。

(1)借用期在三个工作日的,借用人须在低值易耗品借用单中填写归还时间和借用人,由仓管员签字后销账。

(2)借用期超过一周(五个工作日)的。仓管员需凭办理借出时出具的低值易耗品借用单进行台账处理和更新月报表,再将借条归还借用部门。

4.已办理归还借出物资的,可装订低值易耗品借用单存档。未归还借出物资的不予装订。需要对借用人进行催告,直至归还借出物资并办理完成归还手续。

5.借用物资因借用人保管不慎或使用不当的原因,致使物资丢失,须由借用人负责赔偿或自行购买,归还仓库管理。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安全防火管理。

1.物资仓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识牌,严禁周围堆放各类易燃物。

2.物资仓库内的通道、出入口、应急逃生窗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保持库内清洁。

3.物资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此类物由专门仓库进行存放保管。

4.物资仓库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及时通知物业处理。

5.未经允许严禁私自进入物资仓库;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须经仓管员允许后,方可进库。进入仓库后,须按规定取放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随意翻找。

6.物资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做好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方可实施。

7.仓管员每日工作结束前,须对仓库进行安全防火检查,确认无消防问题后,关闭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

8.物资仓库内的消防器材应放置在便于取用的地方,仓管员应熟悉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

9.物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禁止明火,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以保证人员安全。

第十九条 物资仓库卫生

1.定期对物资仓库进行整理,达到整齐、整洁、干净、卫生、合理摆放的要求。

2.每日做好物资仓库卫生,保持仓库清洁,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资进行检查。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通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资入出库。

3.仓管员每日工作结束后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物资是否存在异常,若存在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条 仓管员管理

1.仓管员上班时间应严格遵守学院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等,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2.仓管员调动或离职前,必须办理仓库账册及物资移交手续,要求逐项核对验收,如有短缺,必须限期查清,核对无误后方可移交,移交双方及部门负责人必须签名确认。

3.对于在工作中使用的的办公设备、工具必须妥善保管,细心维护。

4.对未按仓库管理制度执行,处以以下处罚:(1)日常工作未按照本制度执行罚款50元/次;(2)小过:违反本制度且损害到学院利益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3)大过:严重违反本制度且损害到学院重大利益的给予500元的罚款,数额巨大的根据财产损失的20%予以罚款并提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24年1月15日

 

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低值易耗品领用单.xlsx

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低值易耗品借用单.xls

3.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低值易耗品入库单.xls

4.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到货验收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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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物资仓库管理制度(试行)

作者: 时间:2024-01-26 18: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物资仓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规定管理流程,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贯彻“后勤保障、物尽其用、杜绝浪费”的方针,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各仓库管理包括:后勤管理处物资仓库、公共基础部体育器材仓库、教务处电教中心仓库、学生工作部团委仓库、教育与外语系仓库管理。

第三条 学院物资仓库管理的宗旨是服务学院教学及日常行政工作,切实保障和满足教学和管理需要,倡导节约,杜绝浪费。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后勤管理处是学院物资仓库的管理部门,仓库管理人员(以下称:仓管员)是仓库管理的具体实施人,负有物资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的职责;后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仓管员每日的出、入库情况,检查每日台账及月度、年度的盘点工作。

第五条 仓管员岗位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1.坚守岗位、工作积极,爱岗敬业、主动热情,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2.熟悉仓库业务工作流程、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用途、保管、安全等知识。

3.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4.物资和台账做到每日清点,做好进出库登记,账物相符,处置变质和损坏物品,定期做好报损工作。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定期检查防范,及时处置小型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每月初进行物资仓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和各部门和个人领取情况,报后勤管理处。

7.依职权制止或纠正违反仓库管理规定的操作及行为。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六条 仓管员根据学院的需求情况,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并按学期做好物资补充计划,及时提出“物资采购计划单”,报后勤管理处进行采购,做到合理的库存仓储定额,严禁积压库存物资的现象。

第七条 仓管员依据到货验收单,核对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外观质量、产品数量等是否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申请单相符,确认无误后编制低值易耗品入库单并做好入库手续。

第八条 严格做好物资借领用手续,仓管员依据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报告和后勤管理处审批或分管院领导的签字进行发放;物业领用物资需持有由后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和后勤管理处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报告领用物资。

第九条 借用教学体育器材、帐篷、衣物等可重复使用的公共设备财产,须严格按照借用审批流程,使用完毕及时归还仓库,避免造成损失。未办理领料审批流程的,不得从仓库内领走物资。

第四章  物资出入库管理

第十条 物资入库与保管

1.在收货、点数、入库、摆放、归位、储存、借用的过程中,应防止损坏,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反馈后勤管理处部门负责人处理。

2.存放过程中出现异常,如储位不对、账物不符、品质问题,仓管员要及时反馈后勤管理处部门负责人处理。

3.保持物品的正确标识,由仓库管理责任人负责每月对物资进行检查。对标识错误的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物资出库管理

1.各类物资出库应本着“先进先出,推旧储新”的原则,按购进先后顺序进行,特别是易老化、易腐蚀的物品,必须做到先进先出,使仓库实行良性循环。物资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仓管员定期汇总报告物资领用情况。

2.仓管员应对低值易耗品领用单认真审核,严禁接收审批流程不完整的单据。

第五章  清查和盘点

第十二条 清查和盘点

1.为了查明学院仓库有无丢失,是否账、物、出入凭证相符,每学期末进行抽盘,清查时先由各分保管盘点后,由后勤管理处组织人员对仓库账、物、出入凭证盘点。

2.每年年底前由后勤管理处联合财务处进行一次仓库大清查,清查盘点后,由后勤管理处写仓库盘点表,与财务处核对,并查明原因。做到账、物、出入凭证相符。 

3.后勤管理处对查明原因的盘亏进行说明,将责任落实到责任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借领用管理

第十三条 学院各处室、系(院、部)、馆应提前10-15个工作日将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后勤管理处统一采购,各部门凭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各部门办公经费限额内到物资仓库领用办公用品(含硒鼓、纸、纸杯、笔、记录本)等,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物资领用流程

领用人填写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若一次性领用件数超10件需后勤管理处部门负责人签字;若一次性领用件数超50件需学院分管领导签字,持低值易耗品领用单至仓库领取。

第十五条 物业领用物资流程

1.仅限领取合同相关规定的维修物品,保洁用品,领用办公用品视具体事务特批特领。

2.由物业负责相关组长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由物业负责人签字后,递交后勤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签字,再由后勤管理处部门负责人签字,持低值易耗品领用单至仓库领取物资。

第十六条 物资借出流程。

1.所有物资借用,都必须填写低值易耗品借用单,须由借用人、仓管员、借用部门负责人、后勤管理处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2.借用期超过三个工作日的,由仓库打印低值易耗品借用单一式二份。低值易耗品借用单上特别需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单位、用途、拟归还时间等。低值易耗品借用单须借用人及借用部门领导签字,方可由仓管员出库,借用人领走,未签低值易耗品借用单,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低值易耗品借用单由仓管员和借用人各持一份。仓管员留档归入仓库文档留底。

3.仓管员须根据低值易耗品借用单进行台账录入和更新。

4.仓管员每月需要将低值易耗品借用单整理后提供给后勤管理处,建立起信用借用,对借用人或部门逾期没有及时归还的,后续将严格把控借用。

第十七条 归还流程。

1.归还入库作业需严格按照仓库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操作。仓管员第一时间与借用人检查归还物是否完正,完好无损,以免造成后期不必要的损失。

2.借用的各部门将所借物资交给仓库确认。仓管员仔细核对其品名规格是否同低值易耗品借用单上相同。

3.所有归还物需要经专业人员出具判定结果的,仓管员凭结果确认后方可在低值易耗品借用单登记归还信息,并办理物资归还手续。如归还物有损坏或为不良品的,须进行检修并通过测试后方可办理入库;归还物如经过检修测试后为无法再次使用的,仓库有权拒收,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门自行购买,归还仓库管理。

(1)借用期在三个工作日的,借用人须在低值易耗品借用单中填写归还时间和借用人,由仓管员签字后销账。

(2)借用期超过一周(五个工作日)的。仓管员需凭办理借出时出具的低值易耗品借用单进行台账处理和更新月报表,再将借条归还借用部门。

4.已办理归还借出物资的,可装订低值易耗品借用单存档。未归还借出物资的不予装订。需要对借用人进行催告,直至归还借出物资并办理完成归还手续。

5.借用物资因借用人保管不慎或使用不当的原因,致使物资丢失,须由借用人负责赔偿或自行购买,归还仓库管理。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安全防火管理。

1.物资仓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识牌,严禁周围堆放各类易燃物。

2.物资仓库内的通道、出入口、应急逃生窗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保持库内清洁。

3.物资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此类物由专门仓库进行存放保管。

4.物资仓库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及时通知物业处理。

5.未经允许严禁私自进入物资仓库;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须经仓管员允许后,方可进库。进入仓库后,须按规定取放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随意翻找。

6.物资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做好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方可实施。

7.仓管员每日工作结束前,须对仓库进行安全防火检查,确认无消防问题后,关闭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

8.物资仓库内的消防器材应放置在便于取用的地方,仓管员应熟悉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

9.物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禁止明火,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以保证人员安全。

第十九条 物资仓库卫生

1.定期对物资仓库进行整理,达到整齐、整洁、干净、卫生、合理摆放的要求。

2.每日做好物资仓库卫生,保持仓库清洁,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资进行检查。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通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资入出库。

3.仓管员每日工作结束后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物资是否存在异常,若存在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条 仓管员管理

1.仓管员上班时间应严格遵守学院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等,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2.仓管员调动或离职前,必须办理仓库账册及物资移交手续,要求逐项核对验收,如有短缺,必须限期查清,核对无误后方可移交,移交双方及部门负责人必须签名确认。

3.对于在工作中使用的的办公设备、工具必须妥善保管,细心维护。

4.对未按仓库管理制度执行,处以以下处罚:(1)日常工作未按照本制度执行罚款50元/次;(2)小过:违反本制度且损害到学院利益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3)大过:严重违反本制度且损害到学院重大利益的给予500元的罚款,数额巨大的根据财产损失的20%予以罚款并提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24年1月15日

 

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低值易耗品领用单.xlsx

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低值易耗品借用单.xls

3.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低值易耗品入库单.xls

4.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到货验收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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