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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引领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激励和表彰在组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 出的集体和个人,更好地推进我院学子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评选对象及奖项设置
第二条 本办法的评选对象包括:
(一)当年参与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
(二)当年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个人。
第三条 考核评选设置的具体奖项包括:
(一)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二)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三)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第三章 评选事项及奖励标准
第四条 为确保评选公正、公平、公开,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将由学工处(团委)组织召开活动项目评审会,评审团主要由学院领导、学工处(团委)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 评选奖励标准:
(一)优秀团队(2个):奖金5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指导教师(3名):奖金3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先进个人(20名):奖金200元,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条 所有奖项均需按要求填写好相关的申请表和上交完整的评选材料(纸质版与电子档);
第四章 评选条件
第七条 评选具体条件及要求:
(一)优秀团队
1.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准备充分,重点突出,主题新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2.团队表现出色,活动内容开展丰富多样、内容新颖,结合地方实际,有针对性和创造性地开展活动,队员能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开展工作,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3.信息报送及时、全面,有一定数量的新闻报道,新闻宣传有深度、有力度;成果突出,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4.需考核前期准备及活动期间汇报工作、上交材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需要上交优秀团队申报表以及团队实践活动总结(纸质版与电子档)。
(二)优秀指导教师
1.参评者须为我院暑期“三下乡”团队指导教师,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真正深入到实践活动中,起到带领团队、指导实践活动的作用,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促进实践队活动的顺利开展起着重要作用,对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大贡献和取得显著的成绩;
2.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团队内突发事件,帮助实践团队解决困难。
3.需要上交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纸质版与电子档)。
(三)先进个人
1.参评者必须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积极主动,在实践队中服务队伍,服务学生,任劳任怨,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遵守队伍的纪律,受到实践队的高度认可;
2.参评者由各系代表队推荐;
3.需要上交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版与电子档)。
第五章 评选考核
第八条 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
(一)优秀团队
1.活动策划与成效方面:社会实践活动内容丰富多样,结合地方实际,有针对性和创造性地开展活动,重点突出,主题新颖,成效显著(20分);
2.团队建设方面:团队开展准备充分,活动过程表现出色,队员能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开展工作,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等(20分);
3.宣传与实践成果方面:信息报送及时、全面,有一定数量的新闻报道,新闻宣传有深度、有力度;成果突出,形成高质量的实践心得与调研报告(国家、省、市等上级媒体宣传每篇计5分,县级报道每篇计3分,院级新闻报道每篇计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4.材料提交方面:需考核前期准备工作及活动开展期间反馈积极性、报道材料时效性和要求上交材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0分);
5.申报材料方面
(1)是否符合申报表填写要求(5分);
(2)申报表内容(5分);
(3)优秀团队实践总结是否符合格式要求(10分);
(4)优秀团队实践总结内容(10分)。
(二)优秀指导教师
1.参评者须为我院“三下乡”团队指导教师,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10分);
2.团队管理方面:真正深入到实践活动中,起到带领团队、指导实践活动的作用,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团队内突发事件,帮助实践团队解决困难(30分);
3.实践成果方面:是否带领队伍获得佳绩,促进实践队活动的顺利开展起着重要作用,对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大贡献和取得显著的成绩(30分);
4.材料提交方面:需考核下乡准备及下乡期间向学院团委推送稿件、汇报工作的积极性和要求上交材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0分);
5.申报材料方面:
(1)是否符合申报表填写要求(5分);
(2)申报表事迹内容(5分)。
(三)先进个人
1.参评者必须为实践队员,且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10分);
2.工作积极主动,积极配合各项工作安排,严格遵守队伍的纪律,在实践队中服务队伍,任劳任怨;(20分)
3.团队精神方面:主动为队伍的活动开展出谋划策,增添活动的创新性;积极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具有高度的活动参与感(20分);
4.个人表现方面:要求活动中有突出事迹,表现优异,受到实践队的高度认可(20分);
5.申报材料方面
(1)是否符合申报表填写要求(5分);
(2)申报表内容(5分);
(3)个人实践报告是否符合格式要求(10分);
(4)个人实践报告内容(10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院团委对本细则保留最终解释权利;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docx
附件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docx
附件3: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1).docx
附件4: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实践报告.docx
附件5: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实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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