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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建设、运营与管理,保障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提升学生的劳动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充分发挥校内闲置土地的育人价值,特制定本办法。基地以“开垦闲置土地、种植花草瓜果”为核心实践内容,旨在让学生在亲身参与劳动的过程中,感受劳动的艰辛与快乐,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掌握基本的劳动技能,培养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良好品质。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基地建设、管理、教学及实践活动的全体人员,包括学院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师(以下简称 “指导教师”)、参与劳动实践的学生以及为基地提供服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学院成立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劳动教育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财务处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统筹规划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制定基地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审议基地的管理制度、经费预算、物资采购计划等重要事项。
3、协调解决基地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如土地调整、跨部门协作等。
4、监督检查基地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评估基地劳动教育实践的效果。
第四条 后勤管理处协助基地的日常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基地的维护以及基础设施(如灌溉系统、围栏、工具存放室等)的建设、检修与保养。
2、负责基地所需物资(如农具、种子、肥料、农药等)的采购。
第五条 学生工作部作为开设劳动教育课程的部门负责组织学生参与基地实践活动,指定的指导教师承担具体的教学指导职责,主要包括:
1、根据劳动教育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详细的基地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内容、目标、步骤和考核要求。
2、提前对学生进行劳动安全、劳动技能、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学生掌握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操作规范。
3、在实践过程中,对学生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学生解决种植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如播种时机选择、施肥量控制、病虫害防治等,引导学生观察植物生长过程,记录实践心得。
4、负责学生在基地实践期间的考勤管理,记录学生的实践表现,按照考核要求对学生的劳动成果进行评价。
5、负责基地所需物资(如农具、种子、肥料、农药等)的登记、保管、发放与回收工作,建立详细的物资台账,确保物资合理使用。
第六条 参与基地实践的学生需遵守学院及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指导教师和基地管理人员的安排,应做到:
1、按时参加实践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参与实践,需提前向指导教师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缺席,事后需按要求补修实践学时。
2、在实践过程中应认真学习劳动技能,积极参与土地开垦、播种、浇水、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收获等各项劳动任务,主动思考,勇于尝试,培养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3、爱护基地的设施设备和物资,正确使用农具,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坏。如不慎损坏农具或设施,需及时向指导教师或基地管理人员报告,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严禁私自挪用、损坏或带走基地的物资和劳动成果。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保持基地环境整洁,不随意丢弃垃圾、杂物,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需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随意采摘、破坏他人种植的花草瓜果。
5、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应发扬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与同学沟通协作,共同完成劳动任务,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第三章 日常运营管理
1、基地管理人员根据土地的面积、地形、土壤条件等因素,将土地合理划分为若干实践区域,每个区域明确对应的班级、小组或学生个人,并在区域显眼位置设置标识牌,注明负责人、种植作物种类、种植时间等信息,便于管理和识别。
2、定期对基地土壤进行检测,了解土壤的肥力、酸碱度等情况,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合理选择种植作物,并采取相应的土壤改良措施,如增施有机肥、调整土壤酸碱度等,确保土壤质量满足作物生长需求。
3、建立土地轮作制度,合理安排不同作物的种植顺序,避免因长期种植单一作物导致土壤肥力下降、病虫害滋生等问题,提高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能力。
4、加强对土地的日常维护,及时清理田间杂草,防止杂草与作物争夺养分和水分;定期检查土地是否存在积水、板结等情况,及时采取排水、松土等措施,为作物生长创造良好的土壤环境。
1、基地所需物资实行统一采购管理,由后勤管理处根据基地实际需求,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按照学院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采购。采购的物资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如种子需选择优质、抗病性强的品种,肥料、农药需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且符合环保要求。
2、建立完善的物资台账,对采购的物资进行详细登记,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采购日期、供应商、验收情况等信息。物资入库时,需由专人进行验收,检查物资的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管;物资出库时,需由领取人签字确认,明确领用物资的用途和归还时间。
3、农具、工具等物资需存放在专用的工具存放室,分类摆放整齐,做好防潮、防锈、防尘等保养工作。定期对农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对损坏的农具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农具能够正常使用。种子、肥料、农药等物资需按照其特性进行分类存放,如种子需存放在干燥、通风、低温的环境中,防止受潮、发霉;农药需存放在专用的危险品仓库,远离火源、水源和食品,避免与人、畜接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4、合理使用物资,杜绝浪费现象。指导教师应根据实践活动的需求,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地使用种子、肥料、农药等物资,避免过量使用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可回收利用的物资,如废旧农具、包装材料等,应进行回收处理,提高物资的利用率。
1、播种阶段:指导教师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土壤特性和作物生长周期,指导学生选择合适的播种时间和播种方法。在播种前,组织学生对土地进行深耕、耙平、施肥等准备工作,确保土壤疏松、肥沃,为种子发芽创造良好的条件。播种时,要求学生按照规定的行距、株距进行播种,控制好播种深度和播种量,播种后及时覆土、浇水,确保种子能够顺利发芽。
2、生长管理阶段:在作物生长过程中,指导教师定期组织学生对作物进行浇水、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等管理工作。浇水应根据作物的生长需求和土壤湿度情况合理安排,避免浇水过多或过少;施肥需遵循“薄肥勤施、按需施肥”的原则,根据作物不同生长阶段的营养需求,选择合适的肥料种类和施肥量,避免盲目施肥;除草应及时进行,可采用人工除草或机械除草的方式,避免杂草与作物争夺养分和水分;病虫害防治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治方法,如合理轮作、清理田园、利用天敌防治病虫害等,必要时可使用低毒、低残留的农药进行防治,并严格按照农药使用说明控制用药量和用药时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收获阶段:当作物成熟后,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及时进行收获。在收获前,向学生讲解收获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如不同作物的收获时间、收获工具的使用方法等。收获过程中,要求学生小心操作,避免损坏作物和基地设施,确保收获的作物完好无损。收获后,指导学生对收获的农产品进行分类、整理、清洗和晾晒,对于可食用的瓜果蔬菜,可组织学生进行品尝或开展义卖活动,让学生感受劳动成果的价值;对于花草等观赏植物,可用于校园环境美化或举办展览活动。
1、保持基地环境整洁,学生在实践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杂草、作物残体等废弃物需分类收集,放入指定的垃圾桶或垃圾回收点,由基地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清理和运输处理。严禁在基地内随意丢弃垃圾、杂物,严禁焚烧秸秆、杂草等废弃物,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2、加强基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化学物资,避免过量使用对土壤、水源和空气造成污染。鼓励学生采用绿色环保的种植方式,如使用有机肥、生物农药,种植绿肥作物等,改善基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基地内的动植物资源,禁止捕杀、伤害基地内的有益昆虫、鸟类等动物,禁止破坏基地内的树木、花草等植物。
3、定期对基地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如土壤质量、水质、空气质量等,及时发现并处理环境问题,确保基地环境符合国家相关环境质量标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劳动实践环境。
1、领导小组对基地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活动,督促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落实安全责任。
2、后勤管理处负责基地基础设施和物资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物资存放安全,定期对基地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3、指导教师是学生在基地实践期间的直接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在实践活动前向学生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在实践过程中密切关注学生的安全状况,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4、参与实践的学生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擅自进行危险操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指导教师或基地管理人员报告。
1、在学生参与基地实践活动前,指导教师需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劳动安全操作规程(如农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用电安全、用火安全等)、食品安全知识(如瓜果蔬菜的清洗方法、农药残留的危害及防范措施等)、环境保护知识、应急处理措施(如中暑、外伤、农药中毒等突发情况的处理方法)等。培训可采用理论讲解、案例分析、现场演示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学生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2、定期组织基地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参加安全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其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邀请专业人员(如农业技术专家、安全管理人员、医护人员等)到基地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为基地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1、基地需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如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等)、急救箱(内有常用药品、绷带、消毒用品等)、防护手套、口罩、防护服、安全帽等,并确保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完好有效、摆放整齐、易于取用。
2、对基地内的危险区域(如灌溉水井、高压电线、农药存放仓库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学生随意进入。定期对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设施和用品,确保其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1、制定基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责任分工和应急救援措施,如火灾、触电、中暑、外伤、农药中毒、自然灾害(如暴雨、大风、冰雹等)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
2、当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如组织学生疏散、进行急救处理等,并及时向指导教师、基地管理人员和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处理结束后,及时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1、考核对象包括基地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和参与实践的学生。
2、对基地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地日常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如土地维护、物资管理、环境管理等)、基础设施和物资的完好率、安全管理工作的成效、配合指导教师开展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等。
3、对指导教师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对学生的指导效果、学生考勤管理和实践表现评价的公正性和及时性、安全培训与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劳动教育实践质量等。
4、对学生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实践出勤情况、劳动态度和积极性、劳动技能的掌握程度、实践成果(如种植作物的生长情况、收获产量和质量等)、实践心得和报告的完成质量、遵守基地管理制度的情况等。
1、考核方式采用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检查由领导小组、学生工作部和学院通过现场巡查、查阅台账、征求学生意见等方式进行;定期考核分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学期考核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对基地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的考核周期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对学生的考核周期为每次实践活动考核和学期考核,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劳动教育课程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1、对在基地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劳动教育实践效果显著的基地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如授予 “优秀基地管理员”“优秀劳动教育指导教师” 等荣誉称号,并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2、对在基地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如授予“优秀劳动实践学生”等荣誉称号,并在综合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奖学金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实践成果突出的学生(如种植的作物产量高、质量好,或在劳动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对违反基地管理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对基地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若未履行管理职责或安全责任,导致基地管理混乱、物资浪费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学院将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学生,若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实践活动,或在实践过程中不遵守劳动纪律、损坏基地设施和物资、破坏他人劳动成果的,指导教师将进行批评教育,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影响其劳动教育课程成绩。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学院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院可根据基地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办法需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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