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 首页
  • 通知公告
  • 相关政策
  • 办事指南
    • 党政办事指南
    • 教务、科研办事指南
    • 人事办事指南
    • 招生办事指南
    • 财务办事指南
    • 后勤管理处管理制度
    • 资产管理处管理制度
    • 安全工作处管理制度
    • 学生管理办事指南
    • 工会办事指南
    • 图书馆办事指南
    • 网络与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 规章制度
    • 党政管理制度
    • 学生管理制度
    • 教务、科研管理制度
    • 招生管理制度
    • 人事管理制度
    • 财务管理制度
    • 后勤管理处管理制度
    • 资产管理处管理制度
    • 安全工作处管理制度
    • 工会管理制度
    • 图书馆管理制度
    • 网络与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 下载专区
  • 课程思政
    • 政策文件
    • 建设动态
    • 成果展示
  • 系(院、部)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医疗护理系
    • 信息技术系
    • 经济管理系
    • 艺术与建筑系
    • 教育与外语系
    • 公共基础部
  • 办学能力评价
    • 政策文件
    • 评建通知
    • 迎评动态
    • 他山之石
    • 评建简报
  • 返回外网
您的位置: 校内办公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校优秀学生奖 学金”、“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等的...
发表时间:2025-09-01 16:30  编辑:

各系: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大学生中形成积极进取、充满自信、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风气,根据《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良学风奖励办法(试行)》,现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标兵”、“学习进步奖”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2023级、2024级(二年制)和2024级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心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各方面起带头作用。

2、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积极参加院、系党团活动。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近一个学年期末考试没有补考。

4、学年操行成绩为“优 ”:该学年没有受到处分。

5、大二学生的“英华斋 ”素质提升计划累计不低于 6 分。大三学生实习实践表现突出,学生干部包括:院团委 ·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班级担 任主要学生干部。

获得奖学金人数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9%,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一、二等奖总和不超过4%。各专业计算获奖人数时若出现非整数a,则取[a+1](取整)。

(二)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学习成绩优良,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别是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体育达标成绩良好,热爱集体劳动和公益活动。

3、热心班级集体工作,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大二学生的“英华斋”素质提升计划累计不低于7分。大三学生实习实践表现突出。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热心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有作为敢担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各方面起带头作用。

2、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积极参加院、系党团活动。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近一个学年期末考试没有补考。

4、学年操行成绩为“优”:该学年没有受到处分。

5、大二学生的“英华斋”素质提升计划累计不低于6分。大三学生实习实践表现突出。

6、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学生干部(包括院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班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四)优良学风班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班级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觉悟较高,积极投身校内外实践活动,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2、班级风气表现:班级内部团结互助氛围浓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文明诚信准则,具备较强的遵纪守法意识,集体观念强,思想道德修养良好,申请年度内全班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学业发展要求:班级成员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形成了勤奋严谨、互助共进的优良学风。

4、课外活动开展:班级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班级成员积极参与各类课外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五)学习标兵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需具备较高思想觉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秉持文明诚信原则,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在同学中树立起道德楷模形象。

2、学业成绩表现: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参评学生以上一学年学业成绩为依据,需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十,且无任何课程挂科记录。

3、组织纪律观念:拥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意识,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与品德修养。积极参与学院学风建设活动,在学生群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校表现情况:参评学生在参评学年及上一学年内,应持续就读于同一专业,且无缓考、缺考情况。参评学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任何处分,且按时足额完成学杂费、住宿费缴纳。

5、奖励政策限制:同一学年内,学习标兵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综合奖学金、学习进步奖不能同时获评,国家助学金不受此限制。

(六)学习进步奖评选基本条件:

1、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无不良诚信记录。

2、学业成绩要求: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学业进步显著。以学业成绩排名为衡量标准,参评学年下学期在本专业的学习成绩排名,相较于上学期需提升 20% 及以上(含 20%),且该学年应修课程全部合格。

3、在校学习情况:参评学生在参评学年及上一学年内,应持续就读于同一专业,且无缓考、缺考情况。参评学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任何处分,且按时足额完成学杂费、住宿费缴纳。

4、奖励政策限制:同一学年内,学习进步奖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综合奖学金、学习标兵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不受此限制。

三、材料申报

1.各系报送材料包括:

(1)各项荣誉汇总表;

(2)学生个人荣誉申请审批表;

(3)系公示

2.各系于9月15日(含系公示时间三天)前将上述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以系为单位,盖系章)和电子版送交学生工作部。

四、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良学风奖励办法(试行)》评选。

2.各系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参评学生进行评定审核推荐,并将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报送学生工作部。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日

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docx

附件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三好学生评审表.docx

附件3: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docx

附件4: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良学风班级评审表.docx

附件5: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良学风班级评价指标体系.docx

附件6: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习标兵评审表.docx

附件7: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习进步奖评审表.docx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5年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费补偿申请的通知
下一篇:英华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9月1日-9月5日)会议周

© Copyright 2001-2020 fz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港路128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62098082 邮箱:478769935@qq.com

闽ICP备08101287号  网站支持IPv6访问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校优秀学生奖 学金”、“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9-01 16:30


各系: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大学生中形成积极进取、充满自信、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风气,根据《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良学风奖励办法(试行)》,现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标兵”、“学习进步奖”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2023级、2024级(二年制)和2024级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心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各方面起带头作用。

2、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积极参加院、系党团活动。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近一个学年期末考试没有补考。

4、学年操行成绩为“优 ”:该学年没有受到处分。

5、大二学生的“英华斋 ”素质提升计划累计不低于 6 分。大三学生实习实践表现突出,学生干部包括:院团委 ·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班级担 任主要学生干部。

获得奖学金人数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9%,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一、二等奖总和不超过4%。各专业计算获奖人数时若出现非整数a,则取[a+1](取整)。

(二)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学习成绩优良,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别是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体育达标成绩良好,热爱集体劳动和公益活动。

3、热心班级集体工作,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大二学生的“英华斋”素质提升计划累计不低于7分。大三学生实习实践表现突出。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热心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有作为敢担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各方面起带头作用。

2、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积极参加院、系党团活动。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近一个学年期末考试没有补考。

4、学年操行成绩为“优”:该学年没有受到处分。

5、大二学生的“英华斋”素质提升计划累计不低于6分。大三学生实习实践表现突出。

6、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学生干部(包括院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班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四)优良学风班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班级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觉悟较高,积极投身校内外实践活动,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2、班级风气表现:班级内部团结互助氛围浓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文明诚信准则,具备较强的遵纪守法意识,集体观念强,思想道德修养良好,申请年度内全班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学业发展要求:班级成员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形成了勤奋严谨、互助共进的优良学风。

4、课外活动开展:班级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班级成员积极参与各类课外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五)学习标兵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需具备较高思想觉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秉持文明诚信原则,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在同学中树立起道德楷模形象。

2、学业成绩表现: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参评学生以上一学年学业成绩为依据,需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十,且无任何课程挂科记录。

3、组织纪律观念:拥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意识,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与品德修养。积极参与学院学风建设活动,在学生群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校表现情况:参评学生在参评学年及上一学年内,应持续就读于同一专业,且无缓考、缺考情况。参评学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任何处分,且按时足额完成学杂费、住宿费缴纳。

5、奖励政策限制:同一学年内,学习标兵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综合奖学金、学习进步奖不能同时获评,国家助学金不受此限制。

(六)学习进步奖评选基本条件:

1、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无不良诚信记录。

2、学业成绩要求: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学业进步显著。以学业成绩排名为衡量标准,参评学年下学期在本专业的学习成绩排名,相较于上学期需提升 20% 及以上(含 20%),且该学年应修课程全部合格。

3、在校学习情况:参评学生在参评学年及上一学年内,应持续就读于同一专业,且无缓考、缺考情况。参评学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任何处分,且按时足额完成学杂费、住宿费缴纳。

4、奖励政策限制:同一学年内,学习进步奖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综合奖学金、学习标兵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不受此限制。

三、材料申报

1.各系报送材料包括:

(1)各项荣誉汇总表;

(2)学生个人荣誉申请审批表;

(3)系公示

2.各系于9月15日(含系公示时间三天)前将上述先进个人评选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以系为单位,盖系章)和电子版送交学生工作部。

四、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良学风奖励办法(试行)》评选。

2.各系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参评学生进行评定审核推荐,并将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报送学生工作部。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日

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docx

附件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三好学生评审表.docx

附件3: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docx

附件4: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良学风班级评审表.docx

附件5: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优良学风班级评价指标体系.docx

附件6: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习标兵评审表.docx

附件7: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习进步奖评审表.docx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港路128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62098082
版权所有 2022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闽ICP备2200298号-1
返回首页

  •    首页
  •    百年英华
  •    党建思政
  •    党政机构
  •    教学科研
  •    教学单位
  •    学生工作
  •    招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