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 首页
  • 通知公告
  • 相关政策
  • 办事指南
    • 党政办事指南
    • 教务、科研办事指南
    • 人事办事指南
    • 招生办事指南
    • 财务办事指南
    • 后勤管理处管理制度
    • 资产管理处管理制度
    • 安全工作处管理制度
    • 学生管理办事指南
    • 工会办事指南
    • 图书馆办事指南
    • 网络与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 规章制度
    • 党政管理制度
    • 学生管理制度
    • 教务、科研管理制度
    • 招生管理制度
    • 人事管理制度
    • 财务管理制度
    • 后勤管理处管理制度
    • 资产管理处管理制度
    • 安全工作处管理制度
    • 工会管理制度
    • 图书馆管理制度
    • 网络与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 下载专区
  • 课程思政
    • 政策文件
    • 建设动态
    • 成果展示
  • 系(院、部)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医疗护理系
    • 信息技术系
    • 经济管理系
    • 艺术与建筑系
    • 教育与外语系
    • 公共基础部
  • 办学能力评价
    • 政策文件
    • 评建通知
    • 迎评动态
    • 他山之石
    • 评建简报
  • 返回外网
您的位置: 校内办公 > 规章制度 > 党政管理制度

党政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4小时值班管理办法(试行)
发表时间:2025-04-24 15:21  编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规范值班制度,根据《福州市教育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值班工作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学院办公室统筹协调,按照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周末、节假日及寒暑假的值班管理。

第二章 值班安排

第四条  学院设立院领导、中层干部值班,安全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协同配合的值班制度。

第五条  周末及节假日值班

非寒暑假期间的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每天安排一名中层干部或院领导24小时值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20至次日8:20。值班安排由学院办公室统筹,定期发布。

第六条  寒暑假值班

寒暑假期间,每日安排一位院领导电话带班。带班期间应保证联络畅通,不离开福州区域,工作需要时第一时间返岗。此外,重大会议和活动期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期间以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须在校带班。

寒暑假期间,每日安排一名中层干部及一名行政人员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20至下午4:20。其他时间由后勤管理处、安全工作处负责。

带班和值班安排由学院办公室统筹,寒暑假前一周发布。

第七条 值班安排相关特殊情形

1.干部因身体或其他突发原因无法履行值班职责的,应提前报学院办公室协调值班安排,事后还应书面补假并经部门分管院领导签字后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2.女性干部安排寒暑假值班,原则上不安排周末及法定节假日24小时值班。

3.干部如遇公出、学习进修等与值班表冲突的,应在值班前一周报学院办公室调整安排。

第三章 值班职责

第八条  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值班时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学院安全稳定信息,随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2.值班期间带领安全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相关人员对办公楼、教学楼、实训中心、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其中夜间巡查不少于一次。

3.值班期间统筹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整改。涉及重大问题或无法自行协调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向问题涉及部门的分管领导报告(寒暑假期间,向带班领导报告。下同)。

4.院领导值班期间,遇有紧急突发事件,不论是否分管范围,都应迅速反应,亲自指挥协调处理各项事宜,并按有关程序汇报。

5.值班人员严禁脱岗,并将值班期间的情况详细记录于《值班记录表》(附件1)和《值班隐患排查情况表》(附件2),电子台账同步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 应急处置机制  

   第九条 分级响应    

1.值班人员巡查发现或接到一般事件的报告(如设施故障、学生纠纷等),应当场协调解决;若未能当场解决的,应由后续值班人员跟踪整改反馈。    

2.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重大事件的报告,如安全事故、学生非正常死亡(含因病猝死等突发性死亡)情况或其他对校园治安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伤害、抢劫、盗窃、纵火、爆炸、性侵、校园欺凌等涉校涉生刑事案件,值班人员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第一时间向问题涉及部门的分管院领导和学院主要领导报告,立即协调处置,同时由学院办公室负责人按规定通过电话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首报、2小时内进行书面反馈,并按上级部门要求完成续报、终报等工作。

第十条 后续跟踪 

责任部门应及时向当日值班人员更新事件的处置进展,由值班人员更新《值班隐患排查情况表》并同步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 值班纪律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应严格履行值班工作职责,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或自行调岗。

第十二条 学院办公室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有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等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工作保障

第十三条 后勤管理处及安全工作处应常备应急物资(急救箱、防暴器材、应急食品、应急通讯录等),并定期检查更新。

第十四条 与属地公安、消防、医疗、电力、供水、通信运营商等单位建立应急联络机制,确定应急联络人和应急响应流程,定期开展联合演练。

第十五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调度值班院领导及非工作时间,特别是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的突发性、临时性用车安排。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重大敏感期学院值班工作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值班记录表.docx

         附件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值班隐患排查情况表.docx



上一篇: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公共场地管理规定(试行)
下一篇: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企业微信平台管理办法 (试行)

© Copyright 2001-2020 fz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港路128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62098082 邮箱:478769935@qq.com

闽ICP备08101287号  网站支持IPv6访问

党政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4小时值班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5-04-24 15: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规范值班制度,根据《福州市教育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值班工作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学院办公室统筹协调,按照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周末、节假日及寒暑假的值班管理。

第二章 值班安排

第四条  学院设立院领导、中层干部值班,安全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协同配合的值班制度。

第五条  周末及节假日值班

非寒暑假期间的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每天安排一名中层干部或院领导24小时值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20至次日8:20。值班安排由学院办公室统筹,定期发布。

第六条  寒暑假值班

寒暑假期间,每日安排一位院领导电话带班。带班期间应保证联络畅通,不离开福州区域,工作需要时第一时间返岗。此外,重大会议和活动期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期间以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须在校带班。

寒暑假期间,每日安排一名中层干部及一名行政人员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20至下午4:20。其他时间由后勤管理处、安全工作处负责。

带班和值班安排由学院办公室统筹,寒暑假前一周发布。

第七条 值班安排相关特殊情形

1.干部因身体或其他突发原因无法履行值班职责的,应提前报学院办公室协调值班安排,事后还应书面补假并经部门分管院领导签字后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2.女性干部安排寒暑假值班,原则上不安排周末及法定节假日24小时值班。

3.干部如遇公出、学习进修等与值班表冲突的,应在值班前一周报学院办公室调整安排。

第三章 值班职责

第八条  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值班时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学院安全稳定信息,随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2.值班期间带领安全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相关人员对办公楼、教学楼、实训中心、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其中夜间巡查不少于一次。

3.值班期间统筹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整改。涉及重大问题或无法自行协调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向问题涉及部门的分管领导报告(寒暑假期间,向带班领导报告。下同)。

4.院领导值班期间,遇有紧急突发事件,不论是否分管范围,都应迅速反应,亲自指挥协调处理各项事宜,并按有关程序汇报。

5.值班人员严禁脱岗,并将值班期间的情况详细记录于《值班记录表》(附件1)和《值班隐患排查情况表》(附件2),电子台账同步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 应急处置机制  

   第九条 分级响应    

1.值班人员巡查发现或接到一般事件的报告(如设施故障、学生纠纷等),应当场协调解决;若未能当场解决的,应由后续值班人员跟踪整改反馈。    

2.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重大事件的报告,如安全事故、学生非正常死亡(含因病猝死等突发性死亡)情况或其他对校园治安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伤害、抢劫、盗窃、纵火、爆炸、性侵、校园欺凌等涉校涉生刑事案件,值班人员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第一时间向问题涉及部门的分管院领导和学院主要领导报告,立即协调处置,同时由学院办公室负责人按规定通过电话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首报、2小时内进行书面反馈,并按上级部门要求完成续报、终报等工作。

第十条 后续跟踪 

责任部门应及时向当日值班人员更新事件的处置进展,由值班人员更新《值班隐患排查情况表》并同步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 值班纪律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应严格履行值班工作职责,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或自行调岗。

第十二条 学院办公室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有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等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工作保障

第十三条 后勤管理处及安全工作处应常备应急物资(急救箱、防暴器材、应急食品、应急通讯录等),并定期检查更新。

第十四条 与属地公安、消防、医疗、电力、供水、通信运营商等单位建立应急联络机制,确定应急联络人和应急响应流程,定期开展联合演练。

第十五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调度值班院领导及非工作时间,特别是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的突发性、临时性用车安排。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重大敏感期学院值班工作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值班记录表.docx

         附件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值班隐患排查情况表.docx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港路128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62098082
版权所有 2022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闽ICP备2200298号-1
返回首页

  •    首页
  •    百年英华
  •    党建思政
  •    党政机构
  •    教学科研
  •    教学单位
  •    学生工作
  •    招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