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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公共场地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场地使用效率,明确管理职责,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院公共场地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场地的统筹管理,后勤管理处、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按职责做好维修维护保障工作,安全工作处按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除教师休息室不涉及使用申请,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日常开放、管理和维护,学院其他公共场地(包括广场、教室、学术报告厅、运动场、会议室、艺术馆等)的申请、使用、维护及安全管理适用条款。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场地使用审批及协调工作。
2.不负责活动的性质、内容等方面的审核。
3.定期检查场地设施,及时向维修维护部门提出维护需求。
4.监督使用部门遵守场地使用规范。
5.做好《场地使用申请表》(附件2)和《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附件3)的留档备查工作。
6.艺术馆归口管理部门职责,参照《福州英华职业学院艺术馆管理规定(试行)》中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维修维护职责
1.各场地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由归口管理部门向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
2.教室、学术报告厅、公共会议室的电子设备(投影仪、音响等)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
3.艺术馆的维修维护职责,参照《福州英华职业学院艺术馆管理规定(试行)》中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卫生管理职责
1.除教室的日常卫生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学生劳动实践负责外,各场地的卫生管理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2.涉及校外的大型考试及短期出租出借后的卫生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后勤管理处还应及时响应临时性、突发性的卫生工作安排。
第三章 场地申请与使用流程
第七条 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使用部门按流程完成活动审批后,凭活动审批结果和《场地使用申请表》,如申请使用学术报告厅则应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申请使用艺术馆则应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艺术馆使用申请表》。申请使用部门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场地使用申请。
2.审批:归口管理部门收到《场地使用申请表》、《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或《福州英华职业学院艺术馆使用申请表》后,应审核申请用途、使用时间是否冲突等,1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使用部门。
3.钥匙领取:审批通过后,使用部门至归口管理部门领取钥匙。
4.使用部门若发现场地或设施设备问题应及时通知归口管理部门。
第八条 使用规范
1.使用部门按申请用途和时间使用场地,不得改变用途或转借。
2.爱护设施设备,禁止私自拆卸、改装。
3.确需在场所进行临时性搭建或加装电器等,应征得后勤管理处同意,并确保安装操作规范。
4.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应恢复场地原貌,关闭水电等设备,并联系后勤人员及时整理卫生。
第四章 监督与处罚
第九条 对违规使用、损坏设施或未履行使用后确认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名单,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经各归口管理部门的分管院领导确认,可暂停其本学期的场地使用申请。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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