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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四爱教师”/“最美教师”评选办法
发表时间:2025-09-19 17:12  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表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教职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时间及评选对象

(一)评选时间

“四爱教师”、“最美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且不在同一年评选。评选时间为每年6月。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截至当年6月30日入职满一年的在岗教职工。学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不参与评选。专任教师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双师型”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评选名额与奖励

(一)名额分配

在学年考核优秀人员中评选10名教职工,其中专任教师6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专职思政辅导员2名。

(二)奖励方式

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奖者事迹在全院范围内表彰宣传。

三、评选条件

(一)“四爱教师”评选条件

1.“爱教育如生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品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近两年教学科研成果、指导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教育管理等成绩突出。

2.“爱学校如家庭”:热爱英华,乐于奉献,积极承担教学与管理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科研、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活动以及各类学习、培训等集体活动。

3.“爱同事如手足”:同事之间彼此尊重,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形成和谐的团队氛围。

4.“爱学生如子女”:爱护学生,关心学生,与学生建立和谐、民主的平等关系,注重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平等师生关系,热心帮助学生,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

(二)“最美教师”评选条件

1.坚定信念,品德高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社会公德,以德施教、以德立德,人格品质高尚,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崇尚科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3.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不断加强个人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热爱学生。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声誉,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团结同志、工作勤奋、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三)近两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出现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3.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发生工作责任事故;

4.专任教师学生网络评教得分低于90分,专职思政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受到工作投诉(经核实为有效投诉)。

四、评选程序

1.部门推荐:各部门认真组织并按照评选条件,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在全院范围内择优推荐专任教师10名(本部门不超过2名)、行政管理人员4名(本部门不超过1名)、专职思政辅导员4名(本部门不超过1名)。

各部门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四爱教师”/“最美教师”推荐表》(详见附件1),经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人事处。

2.材料汇总:人事处根据各部门的推荐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按得票数排序后,以不低于20%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初选名单。

3.部门审核:拟定候选人员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四爱教师”/“最美教师”登记表》(详见附件2)。所在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人事处。

4.人事处组织审核:人事处对候选人资格及材料复审,形成意见后报院务会审议。

5.院务会审议,确定评选结果。

6.公示及表彰: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本年度教师节进行表彰。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质量。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四爱教师”/“最美教师”评选工作,推荐评审工作要做到优中选优,好中选好,确保推荐人事迹突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示范性,具有榜样和示范引领作用。

2.发扬民主,广泛遴选。推荐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全体教职工参与,确保做到民主推荐。

3.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部门按照评选工作程序,对照时间节点,扎实开展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推荐对象资质,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四爱教师”/“最美教师”推荐表

       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四爱教师”/“最美教师”登记表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25年9月17日



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四爱教师”“最美教师”推荐表.docx

附件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四爱教师”“最美教师”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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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四爱教师”/“最美教师”评选办法

作者: 时间:2025-09-19 17: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表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教职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时间及评选对象

(一)评选时间

“四爱教师”、“最美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且不在同一年评选。评选时间为每年6月。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截至当年6月30日入职满一年的在岗教职工。学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不参与评选。专任教师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双师型”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评选名额与奖励

(一)名额分配

在学年考核优秀人员中评选10名教职工,其中专任教师6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专职思政辅导员2名。

(二)奖励方式

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奖者事迹在全院范围内表彰宣传。

三、评选条件

(一)“四爱教师”评选条件

1.“爱教育如生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品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近两年教学科研成果、指导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教育管理等成绩突出。

2.“爱学校如家庭”:热爱英华,乐于奉献,积极承担教学与管理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科研、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活动以及各类学习、培训等集体活动。

3.“爱同事如手足”:同事之间彼此尊重,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形成和谐的团队氛围。

4.“爱学生如子女”:爱护学生,关心学生,与学生建立和谐、民主的平等关系,注重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平等师生关系,热心帮助学生,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

(二)“最美教师”评选条件

1.坚定信念,品德高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社会公德,以德施教、以德立德,人格品质高尚,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崇尚科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3.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不断加强个人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热爱学生。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声誉,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团结同志、工作勤奋、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三)近两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出现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3.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发生工作责任事故;

4.专任教师学生网络评教得分低于90分,专职思政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受到工作投诉(经核实为有效投诉)。

四、评选程序

1.部门推荐:各部门认真组织并按照评选条件,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在全院范围内择优推荐专任教师10名(本部门不超过2名)、行政管理人员4名(本部门不超过1名)、专职思政辅导员4名(本部门不超过1名)。

各部门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四爱教师”/“最美教师”推荐表》(详见附件1),经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人事处。

2.材料汇总:人事处根据各部门的推荐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按得票数排序后,以不低于20%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初选名单。

3.部门审核:拟定候选人员填写《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四爱教师”/“最美教师”登记表》(详见附件2)。所在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人事处。

4.人事处组织审核:人事处对候选人资格及材料复审,形成意见后报院务会审议。

5.院务会审议,确定评选结果。

6.公示及表彰: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本年度教师节进行表彰。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质量。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四爱教师”/“最美教师”评选工作,推荐评审工作要做到优中选优,好中选好,确保推荐人事迹突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示范性,具有榜样和示范引领作用。

2.发扬民主,广泛遴选。推荐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全体教职工参与,确保做到民主推荐。

3.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部门按照评选工作程序,对照时间节点,扎实开展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推荐对象资质,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四爱教师”/“最美教师”推荐表

       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四爱教师”/“最美教师”登记表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25年9月17日



附件1: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四爱教师”“最美教师”推荐表.docx

附件2: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四爱教师”“最美教师”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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